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读音:Gǒu/Goou【源】 见《姓解》(9,63)。本作狗,见《韵会》(63)。
三国魏文帝置。治安昌(今湖北枣阳市南)。属荆州。不久省。西晋武帝复置国,治新野(今属河南)。东晋改为郡,治所屡有迁徙,东晋末移治平阳(今信阳市)。南朝宋改属南豫州,辖境相当今河南信阳、罗山等市、县和桐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施蓉、苏建科选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为《唐诗精粹丛书》之一,17.2万字。本书共选白居易诗作150馀首,包括他各个时期、各种风格的代表作,基本能反映白诗的全貌。每首诗后都有简要的分
读音:Bāěrjíěr赫哲族姓氏。本氏族名,族人以之为姓。见《中国人的姓名·赫哲族》。
隋开皇十六年 (596) 析雷泽县置,属郓州。治所即今山东鄄城县西南临濮集。大业初废。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属濮州。金贞元二年 (1154)废为镇。古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雷泽县置,
二卷。清陈作霖撰。陈作霖,字雨生,号伯雨,又称李园先生,生卒年月未详,光绪元年举人。主要著作有《金陵通纪》十六卷、《先生言行录》四卷、《可园备忘录》四卷、《可园文存》十六卷等。
官名。北周设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相府司录,总录一府之事。”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即有相府司录,北周沿置。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见《隋书·高颎传》:“高祖得政,引为相府司录,委以心膂。”
五代方镇名。本后梁宣武军,后唐改名。治所在宋州(今河南商丘县南)。北宋初废。五代方镇。本梁宣武军,唐改名,治宋州(今河南商丘市南)。北宋初废。
字清轩。姓托和络。隶满洲正白旗。以官学生考任内阁中书,历官至军机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咸丰中,太平天国运动起,协同僧格林沁办理京旗各营巡防事务。英法联军入侵津、京,偕怡亲王载垣赴通州与英法侵略军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