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诗词 >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都老制

都老制

壮族传统社会组织。“都老”亦称“布老”、“布求”。壮语音译,意为“寨老”、“乡老”。在多数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无定额,每个村寨少者1人,多者3—5人。广西上思县三科村等地,都老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平时与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劳动,无任何特权。其职责是召开寨中长老会议或村民会议,制定通过寨规民约,维护社会秩序,执掌集体祭祀,排解民间纠纷等。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熟悉民间习惯法,热心公益事务,在群众中享有一定威望的长者充当。壮族“都老制”历史悠久,《隋书·地理志》载:“(俚僚)铸铜为大鼓,初成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

猜你喜欢

  • 木里寺

    明建,在今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西北桃巴乡宁朗山麓。有大经堂、伏魔殿、观音堂等建筑。木里藏族自治县以此名。今寺为1982年重建。

  • 留山

    一名丹霞山。在今河南南召县东。《金史·武仙传》: 天兴元年 (1232),金兵败于三峰山,武仙“遂走南阳留山,收溃军得十万人,屯留山及威远寨,立官府,聚粮食,收器械”。即此。(1)古山名。在今河南省南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纠察在京刑狱司

    官署名。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掌审查京城刑狱。凡御史台、开封府等所判徒刑以上案件,皆须及时申报该司,如发现审理不当或积压者,据其情节驳奏。设纠察在京刑狱官,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三年(1080

  • 仁多楚清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统军※仁多㖫丁子。官御史中丞。父死,侄仁多保忠代统军职。以其职虽高而不领兵权,尝请于梁太后请领统军,不许,心中怀怨。永安元年(1098)

  • 高阳县

    战国燕高阳邑,西汉初置县。以在高河之阳,故名。治今河北高阳县东旧城。属涿郡。东汉改属河间国。西晋改属高阳国。北魏为高阳郡治。隋改属河间郡,唐属瀛州。北宋为顺安军治。金属安州。明洪武三年(1370)迁治

  • 盖吴起义

    北魏统一北方后,不断加重对各族人民的压榨与奴役,陕西渭北高原的各少数民族受害尤重。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卢水胡人盖吴于九月起兵于杏城(今陕西黄陵县东南),反抗北魏,自号天台王,置百官。派部落帅白

  • 苑乡县

    十六国后赵置,属广平郡。治所在今河北任县东北十八里。北魏废。《方舆纪要》 卷15任县:苑乡城 “本汉南䜌县地, 后为闲厩之所, 谓之苑乡”。古县名。十六国后赵置,治今河北省任县东北。属襄

  • 中黄藏令

    官名。西晋置。东汉、三国魏皆有中藏府令,管理宫中金银币帛库藏。西晋改此名,职掌略同,仍属少府。东晋、南朝宋、齐不置。梁、陈于少府卿下置中黄令,北齐于太府卿下置黄藏令,职掌类此。官名。晋置,属少府,为管

  • 副宪

    清代左副都御史之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