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交收辽南条约
简称《辽南条约》,全称为《交还奉天省南边地方中日条约》。日本政府与清政府就交收辽南而订立的条约。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1895.11.8),由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驻华公使林董签于北京。凡六款,另附《议定专条》。规定清政府交付日本库平银三千万两“赎回”辽东半岛;自交款之日起三个月内日军撤离该地。参见“三国干涉还辽”。
简称《辽南条约》,全称为《交还奉天省南边地方中日条约》。日本政府与清政府就交收辽南而订立的条约。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1895.11.8),由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驻华公使林董签于北京。凡六款,另附《议定专条》。规定清政府交付日本库平银三千万两“赎回”辽东半岛;自交款之日起三个月内日军撤离该地。参见“三国干涉还辽”。
官名。见“司狱司”。
【生卒】:?—895【介绍】:唐冀州人,字化文。孔戣孙。宣宗大中十三年进士。历迁监察御史、翰林学士、知制诰、御史中丞。方雅疾恶,中外闻风,未绳辄肃。累擢吏部侍郎,权要有所托,私书盈几,概不省,执政怒之
1167—1240南宋镇江金坛(今属江苏)人,字平国,自号漫塘病叟。绍熙进士。调江宁尉。当地巫风盛行,乃下令保伍相纠,多使改业为农。授泰兴令,有能名。反对韩侂胄出兵攻金,告归奉祠。理宗立,屡辞官不就。
【介绍】:宋人。五岁能诗。高宗绍兴中张浚以名闻,召见内殿,授迪功郎。
书名。清林伯桐撰。一卷。为广东赴京会试旅途经验介绍。分约帮、就道、行舟、升车、度山、出关、工仆、用物、养生、至都诸项,每项均有详细说明。对清代中叶水陆交通状况、旅客生活及有关社会风气等社会面貌,叙述详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徐吾氏。在今山西屯留县西北三十里。徐文靖《管城硕记》卷11:“按《水经注》……《上党记》:纯留县有余吾城,在县西北三十里,即徐吾也。”
周朝县下设四郡,每郡置一监,掌山林川泽,合称四监。参见“监”。
官名。又称“州长”。春秋时齐国置。《管子·度地》: “常以冬少事之时令甲士以更次益薪积之水旁,州大夫将之,唯母后时。”参见“州长”。
十一卷。明陆树声(详见《汲古丛语》条)撰。此书专辑陆树声所著杂说,共收书十种,每种为一卷,其中《陆学士题跋》为二卷,故计十一卷。一为《汲古丛语》一卷(附《国学训诸生》十二条);二为《适园杂著》一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