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通商条约
清光绪二十五年八月七日(1899.9.11)清政府全权大臣徐寿朋与朝鲜外部大臣朴齐纯在汉城签订。共十五款,附以“朝鲜国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两国互派公使和领事,不得以商人兼充,并不得兼理商务;两国商民享一切利益,货物进出口悉照最惠国商民税钞例;领事裁判权相等;两国边民向来互市,宜重定陆路通商章程税则。
清光绪二十五年八月七日(1899.9.11)清政府全权大臣徐寿朋与朝鲜外部大臣朴齐纯在汉城签订。共十五款,附以“朝鲜国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两国互派公使和领事,不得以商人兼充,并不得兼理商务;两国商民享一切利益,货物进出口悉照最惠国商民税钞例;领事裁判权相等;两国边民向来互市,宜重定陆路通商章程税则。
十卷。宋曾敏行(?-1178)撰。曾敏行字达臣,自号浮云居士,又号独醒道人,又称归愚老人,庐陵吉水(今江西吉水)人。二十岁时,因患病,不能进仕途,遂潜心研究学问,见闻广博,工画草虫。此书是他集平生所闻
又作蔺、北蔺。战国时赵邑,在今山西柳林县西北孟门镇。《史记·六国年表》: 秦惠文王后十二年 (前313),“樗里子击赵蔺阳,虏赵将”。即此。西汉置蔺县。古邑名。又作蔺或北蔺。战国赵邑。在今山西省吕梁市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等1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蚂蚁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也称作穆霞河卫。
读音:Cháláwēn【综】 元时人姓。苍博都察,察剌温氏,元至元十二年任丹徒县达鲁花赤,见《至顺镇江志》(399)。
指尧帝之子丹朱。因虞舜以宾礼待之,故称。丹朱不肖,国亡。后因以代指失位的君主。温庭筠《题翠微寺二十二韵》:“邠土初成邑,虞宾竟让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482—541【介绍】:名或作耀。北魏南阳西鄂人,字景世。初任扬州车骑府录事参军。永宁寺塔大兴,经营务广,以敷陈指画,无所遗阙,为宣武胡太后所称。东魏孝静帝天平初,迁邺草创,因高隆之等奏荐,
一卷。清王树楠撰。王氏生平见“广雅补疏”。是书搜辑古方言词二百六十三条,以《方言》及郭璞所载北方话方言词为主要根据,复引群书及畿辅(今河北)方言加以疏证。搜辑清代方言词四十七条,据郝氏《尔雅义疏》、王
《礼记.曲礼上》:“四十曰强,而仕。”后因以“强仕”为四十岁的代称。《后汉书.胡广传》:“甘 奇显用,年乖强仕;终 贾扬声,亦在弱冠。”《梁书.张纲传》:“且年甫强仕,方申才力,摧苗落颖,弥可伤惋。”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六品。十六年,升提举司,为从五品。成宗大德八年(1304),复降为局,正七品。隶宣徽院。置大使一员,副使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