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古代五种刑罚之总称。商周时为墨、劓、剕、宫、大辟。隋唐时指笞、杖、徒、流、死。其中笞、杖、徒各分五等,流刑分三等,死刑分二等,共二十等。明清笞、杖、徒刑各分五等。笞刑自一十至五十,杖刑自六十至一百,每十为一等加减。徒刑自一年至三年,分别杖六十至一百,每杖十及徒半年为一等加减。流刑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皆杖一百,每五百里为一等加减。死刑分绞、斩二等,斩刑重者有枭示和凌迟。
古代五种刑罚之总称。商周时为墨、劓、剕、宫、大辟。隋唐时指笞、杖、徒、流、死。其中笞、杖、徒各分五等,流刑分三等,死刑分二等,共二十等。明清笞、杖、徒刑各分五等。笞刑自一十至五十,杖刑自六十至一百,每十为一等加减。徒刑自一年至三年,分别杖六十至一百,每杖十及徒半年为一等加减。流刑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皆杖一百,每五百里为一等加减。死刑分绞、斩二等,斩刑重者有枭示和凌迟。
读音:táng yáng商王太丁封母弟才于堂阳,为堂阳氏。(见《路史》)
谏诤之官的统称。历代之设,名目不一。汉朝有谏议大夫。唐朝、宋神宗元丰(1078—1085)以后,为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 (司谏) 、左右拾遗(正言)统称。明朝沿用之。掌谏诤的官员称谏官
神仙所居堂室。亦喻富家居室。王绩《过汉故城》:“翡翠明珠帐,鸳鸯白玉堂。”
在今云南富民县东北。《方舆纪要》卷114富民县: 洟札郎水在 “县东北十里。西入大溪”。
书名。满汉对照词书。清雍正二年(1724)李延基编纂。分子、丑、寅、卯、辰、己、午、未、申、酉、戍、亥12卷。以※《清文鉴》为基础,多收词汇2000余条,凡14000余条。解释简明,内容广泛,以生活、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拟武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威雄将军等号。
金大定八年(1168) 以耿济镇置,属济南府。治所在今山东齐河县东南城关。元属德州。明属济南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73年迁治晏城。在山东省西北部。属德州市。面积 1345
①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二年(657)改青城宫监置,设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掌本苑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②官名。唐朝东都苑北面监长官,从六品下。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
【介绍】:宋稷山人,字知止,号安逸处士。师事种放。母死,负土成坟,徒跣终丧。隐嵩山,有诗名。吴遵路、石延年论其高节,诏赐粟帛。以寿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