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铸
宋杭州余杭(今浙江杭州西)人,字伯寿。政和进士。绍兴中,累官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初秉承秦桧风旨,弹劾异己赵鼎、李光等人。绍兴十一年(1141),又与罗汝楫交章论岳飞罪。后审讯岳飞,察其冤,劝桧勿无故杀一大将,忤桧意。以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为报谢使赴金。使还,桧讽万俟卨劾其私于岳飞,不主和议。责授秘书少监、徽州居住。既而复用,再使金朝。后奉祠卒。
宋杭州余杭(今浙江杭州西)人,字伯寿。政和进士。绍兴中,累官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初秉承秦桧风旨,弹劾异己赵鼎、李光等人。绍兴十一年(1141),又与罗汝楫交章论岳飞罪。后审讯岳飞,察其冤,劝桧勿无故杀一大将,忤桧意。以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为报谢使赴金。使还,桧讽万俟卨劾其私于岳飞,不主和议。责授秘书少监、徽州居住。既而复用,再使金朝。后奉祠卒。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分正、又正、副、又副,共四人,司婚姻行政事。地方一级亦设。
隋开皇十年 (590) 改盆允县置,为封州治。治所在今广东新会市北。据民国吕式斌 《今县释名》: “本汉四会县地,故名新会。” 十一年(591) 改为允州治,大业初属南海郡。唐初为冈州治,贞观十三年
十卷。清高魁标纂修。高魁标,直隶河间府沧州(今河北沧州)人,岁贡,康熙三十八年(1699)任澄迈知县。旧志修于明嘉靖间教谕林堪,二修于万历间曾拱璧,三修于康熙十一年(1672)知县丁斗柄,此志为四修。
明弘治七年 (1494) 置,属贵州布政司。治所即今贵州都匀市。辖境相当今贵州都匀、凯里二市及麻江、平塘、独山三县和三都水族自治县地。1913年废。明弘治七年(1494年)置,治都匀卫(今贵州都匀市)
官名。战国置,为县令副佐。协助县令治理一县政事。秦汉沿置,员额多为一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职掌文书及仓狱事宜。三国魏大县县丞秩四百石,八品; 次县、小县九品。吴亦置。晋同。南朝宋皆九品,但
①封缄文书、物件并加钤印于其上。《晋书·陶侃传》:“军资、器仗、牛马、舟船,皆有定簿封印。”宋文同《谢任泸州师中寄荔支》诗:“筠奁包荔子,四角具封印。”②旧时官署于岁暮年初停止办公,称为“封印”。历代
东汉周泽为太常卿。循规守法,整天住在斋宫,尽心敬事宗庙之事。有次因病独卧斋宫,其妻前往探望,周泽因为她干犯斋禁,大怒,系送诏狱谢罪。时人有“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
【介绍】:明广东南海人,字乔仲。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御史,上疏言四海困竭,请罢建沙河行宫、金山功德寺。寻引疾归,起官巡按福建。二十四年疏劾严嵩奸贪,比之李林甫、卢杞。下诏狱廷杖除名。家居二十余年。隆庆初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四卷。清佟国维撰。佟氏乃满洲镶黄旗人,官位由一等侍卫至大臣、领侍卫大臣、寻列议政大臣。康熙二十八年(1689)被封为一等公,雍正元年(1723)赠太傅,谥端纯。此书由作者自序,系将伊川先生及宋诸儒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