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兴法
汉代军法的一种。为进行战争而征调人力、物资的有关法令。据《汉书·司马相如传》,唐蒙使西南夷夜郎等地,“用军兴法诛其渠卒”。凡违反军兴法者,军队长官或有关官吏可直接审理治罪,不受一般司法程序限制,且多从重惩处。《汉书·隽不疑传》载,汉武帝末年,暴胜之为绣衣直指使者逐捕“盗贼”,以军兴法从事,奏杀二千石,诛二千石以下。《西汉会要·兵三》徐天麟按:“汉法,吏六百石以上,有罪皆先请。至于军法从事,则虽二千石以下,亦得诛决于外。”
汉代军法的一种。为进行战争而征调人力、物资的有关法令。据《汉书·司马相如传》,唐蒙使西南夷夜郎等地,“用军兴法诛其渠卒”。凡违反军兴法者,军队长官或有关官吏可直接审理治罪,不受一般司法程序限制,且多从重惩处。《汉书·隽不疑传》载,汉武帝末年,暴胜之为绣衣直指使者逐捕“盗贼”,以军兴法从事,奏杀二千石,诛二千石以下。《西汉会要·兵三》徐天麟按:“汉法,吏六百石以上,有罪皆先请。至于军法从事,则虽二千石以下,亦得诛决于外。”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仫佬族古称。
?—117东汉先零羌别部首领。*滇零之子。永初元年(107)西羌大起义,其父于北地自称天子。六年父死,继立,以狼莫为谋主。元初三年(116),在灵州(今宁夏灵武)为汉度辽将军邓遵所破,又于北地(治今甘
见“班禅堪布会议厅”(1793页)。
一卷。又称《词林韵释》。此书原不著录撰人姓氏。《丛书集成》收入此书,题为“宋菉斐轩刊本”。清厉鹗以后,俱认为是宋人作品,经赵荫棠考证,方确定此书是明人所撰,产生于《琼林雅韵》之后,《千顷堂书目》谓此书
源见“柴桑”。陶潜弃官归隐故里柴桑,作《归去来兮辞》云:“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泛指故里的家门。明李东阳《闻方石先生得遗腹孙》诗:“故人丧爱子,弃官归故园。空怀向平念,谁候柴桑门。
1940年伪满置,省会通化县 (今吉林通化市)。辖境相当今吉林通化、临江、长白、抚松、集安、辉南、柳河、靖宇等市县地。1945年日军投降后废。
读音:Xīn辛姓的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以封地名为姓,出自姒姓,夏王启封庶子于莘,建立莘国。后世子孙遂以地命姓,为莘姓。由于莘、辛音近,遂有辛姓。二是出自改姓,黄帝后代高辛氏后改姓辛。三是少
见〔虽欲从之,末由也已〕。【词语末由也已】 成语:末由也已汉语词典:末由也已
二十卷。元杨桓撰。杨桓字武子,号辛泉,兖州(今属山东)人。累官太史院校书,监察御史,终国子监司业。博览群籍,尤精篆籀之学。著有《六书统》、《六书溯源》、《书学正韵》,皆传于世。此书之大旨是以六书统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