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会简明章程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共二十三条。规定各省于省城设立农务总会,府厅州县酌设分会,乡镇村市酌设分所。主要从事阐明农学、创制农具、改良农产、编译农书等活动。此外规定了有关农会人员数额、董事资格、经费来源及开支等。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共二十三条。规定各省于省城设立农务总会,府厅州县酌设分会,乡镇村市酌设分所。主要从事阐明农学、创制农具、改良农产、编译农书等活动。此外规定了有关农会人员数额、董事资格、经费来源及开支等。
即“遗山集”(2232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魏紫姚黄”。指牡丹的两个名种。宋范成大《再赋简养正》:“南北梅枝噤雪寒,玉梨皴雨泪阑干。一年春色摧残尽,更觅姚黄魏紫看。”并列 姚黄,千叶黄花牡丹,出于姚氏民家;魏紫,千叶肉红牡丹,出于魏相仁溥
即南华山。在今云南祥云县东南四十里大坡村。巍峨挺拔,双峰对峙,为当地著名风景名胜区。
【介绍】:明末清初广东番禺人。王隼父。明末副贡。隐居罗浮。以诗名。有《耳鸣集》。
官名。北宋政和六年(1116)置为*贴职。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其地位次于待制。
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礼制。《礼记·王制》:“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
春秋山戎所建,初在今山西太原市东。《左传》:襄公四年(前569),“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侯”。又昭公元年(前541),“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即此。后迁今天津市
字留隐,学古弟。能文。从萧恒德伐蒲卢毛朵部,有功,授东路统军都监,大丞相韩德让荐其材可为统军使,镇抚诸蕃。后退归田里,病死。【介绍】:辽人,字留隐。耶律学古弟。圣宗时攻宋,屡任以军事。又从攻蒲卢毛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