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等处
官署名。清代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准。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清代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准。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生卒】:?—1826【介绍】:清江苏上海人,字修林,号笋香。贡生。官光禄寺典簿。工书。家有慈云楼,藏书数万卷。有别业名吾园,沪道李味庄召致名流宴集其中,觞咏之盛为海上冠。有《慈云楼藏书志》、《上海李
唐朝突厥族将领。又作史怀道。※阿史那步真孙,阿史那斛瑟罗子。原封右武卫将军。约长安四年(704),袭父爵继往绝可汗,又称十姓可汗。神龙年间(705—707)授右屯卫大将军,光禄卿,以及太仆卿兼濛池都护
读音:Kuíguī【综】 神农氏曰魁傀氏,后改为魁氏(60,62,63)。历史上罕见姓氏。《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引《路史》云: “神农氏长八尺有七寸,生而牛首人身,怪异之相,乃曰魁傀氏。”音
十二卷首一卷,清刘斯誉修,路顺德纂。刘斯誉,江西南丰人,进士,知县。路顺德(1777-1862),字应侯,号松坡,广西融县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著有《人镜录》、《捕蝗法》等书,与当时广西著
【生卒】:1643—1707【介绍】:清陕西郃阳人,字孟谋,一字太乙。康熙三十八年举人。力学好古,与顾炎武游。王士禛至关中,见所题秦襄王墓绝句于慈恩塔上,赞誉之,诗名遂遍长安。有《毛诗笺》、《家祭私议
六卷。清李心衡撰。李心衡,上海人。此篇所记,自山川形势人民风俗,以及飞潜动植物细故,凡所目击,皆备载,故名琐记。卷首有郑一崧、魏光方、李心衡序,称其立言有体,叙事存真,抒词有质有文,不漏不支。如卷一火
一名紫阳河。即今四川绵竹县西南射水河。《方舆纪要》卷67绵竹县:三溪河“在县东北。源出紫岩山下,亦名射水河,下流入绵州罗江县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阿玉奇”。
同“孟林笋”。唐方干《题故人废宅》诗:“旧径已知无孟竹,前溪应不浸荀星。”【词语孟竹】 汉语词典:孟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