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县
本吴县司盐都尉署,三国吴以后名南沙。《资治通鉴》:东晋咸和五年(330)后赵刘征“帅众数千浮海抄东南诸县,杀南沙都尉许儒”,即此。咸康七年(341)罢盐署置南沙县。治今江苏常熟市西北。属晋陵郡。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徙常熟县治此,后废入常熟县。
本吴县司盐都尉署,三国吴以后名南沙。《资治通鉴》:东晋咸和五年(330)后赵刘征“帅众数千浮海抄东南诸县,杀南沙都尉许儒”,即此。咸康七年(341)罢盐署置南沙县。治今江苏常熟市西北。属晋陵郡。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徙常熟县治此,后废入常熟县。
1913年改晋州为县,属直隶保定道。治所即今河北晋州市。1928年直属河北省。旧县名。1913年由晋州改置,治今河北省晋州市晋州镇。1958年与深县合置晋深县,同年并入束鹿县。1961年复置晋县。19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莲社”。指晋高僧慧远在庐山倡结莲社的故事。宋吴潜《念奴娇.咏白莲用宝月韵》词:“应念社结庐山,翻嗤靖节,底事攒眉苦?”
同“炙手可热”。明沈德符《野获编.刘小鲁尚书》:“当江陵炙手时,刘独退避冷局。”【词语炙手】 汉语词典:炙手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老子》:“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天道好还”,意谓恶有恶报。宋.辛弃疾《九议.其九》:“方怀王入秦时,楚人之言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夫彼岂能逆知其事之必至
读音:Shīlánètì/Siranaut【综】 蒙古族姓。“失剌”意黄色,“讷惕”意目。《黄金史》称明时哈剌嗔部有三,其一为失剌讷惕,亦作哈剌嗔,今内蒙古巴林右旗洪格尔苏木有此姓(384)。
春秋齐邑。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南。《左传》成公二年(前589):齐侯以辟司徒之妻有礼,“予之石窌”,即此。
明改奉川驿置,故址在今浙江奉化市驻地大桥镇。《方舆纪要》卷92奉化县:连山驿“在县东五里。唐置剡源驿,在大溪东。元改奉川驿。明朝洪武十二年改今名,嘉靖十二年徙县学东”。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废。
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君除吏尽末,吾亦欲除吏。”颜师古注:“凡言除者,除去故官就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