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通制
元法令类编。拜住、完颜纳丹、曹伯启、普颜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集世祖以来之法令,仿金《泰和律》例,编为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内断例七百十七,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孛术鲁翀《大元通制序》作别类)五百七十七。今仅存条格二十二卷,六百四十六条,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十九项。有北京图书馆影印明初墨格写本,书名题《通制条格》。
元法令类编。拜住、完颜纳丹、曹伯启、普颜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集世祖以来之法令,仿金《泰和律》例,编为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内断例七百十七,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孛术鲁翀《大元通制序》作别类)五百七十七。今仅存条格二十二卷,六百四十六条,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十九项。有北京图书馆影印明初墨格写本,书名题《通制条格》。
二卷。清姚鼐(详见《九经说》)撰。《老子》一书,传世已久,难断真伪,诸家著注本虽多,但却各执一端。姚鼐认为河上公注释的《老子》所分章数,甚是不妥。因而根据自己主观所想而作《老子章义》。此书篇章字数不定
读音:jiǎn减氏之先,为晋公族大夫。骊姬之难,晋废公族,因谓其人为减氏。(见《姓氏急就篇注》)减氏,亦作咸。汉有减宜,为司隶校尉。(见《通志·氏族略》)《姓氏词典》 收载并注此音,其据 《集韵》 注
?—1883清满洲正蓝旗人,字蔼云,号春圃。咸丰进士。其父文蔚为驻藏大臣。光绪三年(1877)授内阁学士、刑部右侍郎,旋改吏部左侍郎兼户部右侍郎。五年迁吏部右侍郎,改吏部左侍郎。次年擢都察院左都御使,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载:汉景帝拜窦婴为大将军,赐金千金,婴置帝所赐金于廊庑,任军吏取用。后因以“庑金”为轻财好施之典。唐陆扆《授朱崇节河阳节度使制》:“庑金咸伫于窦婴,竹马思迎于郭伋。”【词语庑金
【生卒】:?—16【介绍】:西汉东郡人。有勇略,明兵法,征在京师。王莽居摄二年,从翟义起兵讨莽。义败,庆被捕杀。莽令太医与巧屠共剖割之,量度五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
字廷式。与孙需同乡,同举进士,相互替代为尚书。曾任浙江右布政使、南京礼部尚书。曾以工部右侍郎督易州山厂,不谋私。刘谨勒令他致仕。谨伏诛,起用在工部,死。
【生卒】:?——1911字子仲。湖北安陆人。捐纳县令,历任陕西甘泉、白水。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被杀。
?—1885清浙江鄞县(今宁波)人,字子腾。同治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同治六年(1867)提督山东学政,旋调任山西学政。十三年迁侍讲,入值南书房。光绪元年(1875)充日讲起居注官。六年直隶提督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卧雪袁安”。陈去病《吊张伯莼》诗:“风雅一门叶,清高卧雪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