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分院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设置,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设置,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同“扬州梦”。宋吴文英《夜游宫》词:“人去西楼雁杳。叙别梦,扬州一觉。”
见“同出身”。
外来之民。战国秦国称本国之民为“秦民”,称新迁来之民为“新民”或“民客”。民客于三世之内不服兵役。
即“李杲”。
?—1220金将领。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初补亲军,充护卫,累官会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为左卫将军、拱卫直都指挥使、山东副统军、安化军节度使。时山东义军蜂起,
1949年5月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由新正、耀县、宜君等县析置,治马栏镇(今陕西旬邑县东北马栏镇)。同年9月撤销,并入栒邑、耀县、宜君、黄陵四县。旧县名。1949年5月由陕西省新正、耀县、宜君等县析置,治今
【介绍】:唐代散文家。海州(治今江苏连云港西南)人。吴通玄兄(一作弟)。生卒年不详。大历三年(768)为大理评事,撰《大唐故李夫人墓志铭》。建中四年(783),自寿安县令入为金部员外郎,召充翰林学士,
?—1663明末清初顺天大兴(今属北京)人。明建昌参将。崇祯三年(1630)降清,授梅勒额真,隶汉军镶黄旗。天聪七年(1633)统旧汉军,晋一等总兵官。次年奏请出兵攻明。崇德元年(1636)从攻朝鲜。
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
1545—1597明四川南充人,字元忠,号玉垒。隆庆进士。万历二十一年(1593)官至礼部尚书,领詹事府事。次年预修国史,任副总裁,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疏请神宗勤政,不被采纳。终官南京户部尚书,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