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贫银
清代专用以收养生活无着孤贫人之钱粮。顺治八年(1651),定给大兴、宛平二县收养孤贫银米,每名月给米三斗、银三钱。后于京师设养济院、育婴堂,收养老疾无依之人与无人养育之婴孩。经朝廷倡导,至康熙、雍正间,各省府州县普遍设立此种机构。乾隆元年(1736),增定收养孤贫例,令保甲将本地实在孤苦无依者,写明里甲地址、年龄、外貌,取邻保结,呈报验补,然后收养。其口粮及经费,先自地丁银中支出,后又改为将实际数目直接报有司支给。
清代专用以收养生活无着孤贫人之钱粮。顺治八年(1651),定给大兴、宛平二县收养孤贫银米,每名月给米三斗、银三钱。后于京师设养济院、育婴堂,收养老疾无依之人与无人养育之婴孩。经朝廷倡导,至康熙、雍正间,各省府州县普遍设立此种机构。乾隆元年(1736),增定收养孤贫例,令保甲将本地实在孤苦无依者,写明里甲地址、年龄、外貌,取邻保结,呈报验补,然后收养。其口粮及经费,先自地丁银中支出,后又改为将实际数目直接报有司支给。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秦置,属詹事。汉因之,为祠祀令副贰,掌皇后宫祠祀。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遂并属大长秋。
美丽;光彩照人。秦韬玉《吹笙歌》:“逸艳初因醉态见,浓春可是韶光与。”
【生卒】:1483—1534【介绍】:明汝宁府信阳人,字望之,一字有涯。弘治十八年进士。授行人,进御史,以论张璁、桂萼事谪桂林教授。后官至大理寺卿。有《孟有涯集》。
二十四卷。清罗士琳(1789-1853)撰。罗士琳字次璆,号茗香,江苏甘泉(今扬州)人。曾游京师,考取天文生,初从其舅秦恩复习八股,后专攻历算,甚通中算诸书,“博闻强识,兼综百家,于古今法算尤具神解。
在今四川长宁县东南。《清一统志·叙州府一》: 箐口岭 “在长宁县 (治今县南双河镇) 东六十里”。
亦名《皇朝续文献通考》。书名。清末刘锦藻撰。400卷。1921年成书。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下讫宣统三年(1911)。共分30考,其中26考同于《续文献通考》和《清朝文献通考》,余为根据清
1822—1887清末名医。回族。福建邵武人。曾为太学生。初为官,后弃官从医,精内科,善指学,一生勤奋,著述甚丰,所著多佚,今存有《仙香集》卷2、及眉批《图注本草备要》1部。
【介绍】:清浙江钱塘人,字方舟。康熙监生。喜为诗。游鲁、楚、闽、粤,诗益进。在粤与屈大均、梁佩兰交。后客京师。与费锡璜合著《汉诗说》。另有《方舟集》。
【介绍】:明清间河北邯郸人。有《疹科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