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田
战国时国家所授民之建宅用田。《周礼·地官·载师》:“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民宅曰宅,宅田者以备益多也。”言宅田为供民增建住宅所需之田。郑玄则谓:“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言此辈退官后无禄,又因尝仕,不可同于齐民,故需别授之田以养其家。具体授田量,据《白虎通·致仕》云:“三分其禄以一与之”,《王度记》云:“臣致仕于君者,养之以其禄之半”。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沈彤云:“前说当谓食大夫以上,后说当谓食元士以下也。若其家则皆别受田五十亩耳。”
战国时国家所授民之建宅用田。《周礼·地官·载师》:“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民宅曰宅,宅田者以备益多也。”言宅田为供民增建住宅所需之田。郑玄则谓:“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言此辈退官后无禄,又因尝仕,不可同于齐民,故需别授之田以养其家。具体授田量,据《白虎通·致仕》云:“三分其禄以一与之”,《王度记》云:“臣致仕于君者,养之以其禄之半”。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沈彤云:“前说当谓食大夫以上,后说当谓食元士以下也。若其家则皆别受田五十亩耳。”
【生卒】:1437——1505字廷珍,浮梁(今江西景德镇)人。天顺末,与刘大夏同举进士。官御史,督南畿学政。成化十四年(1478)升陕西副使,仍督学政,有教绩。任福建左、右布政使。任职期满不携一物走。
亦名绣江。在今山东章丘市境。北流注入小清河。《方舆纪要》 卷31章丘县: 淯河在 “县东一里。即绣江也。亦出长白山,合百脉泉及东、西二麻湾泉,西北流,汇为白云湖,北流入小清河”。
年号。(1)三国魏齐王曹芳年号(240—249)。凡十年。(2)十六国北燕高云年号(407—409)。凡三年。(3)北魏宣武帝年号(504—508)。凡五年。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官名。简称王会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王会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满洲一人,蒙古二人,正五品。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万历十四年(1586),与龙里卫、平伐长官司合并为新贵县。境内有汉、布依、苗等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在今河北乐亭县东南四十里浪窝口。清于此设千总驻守。
【生卒】:?——1774姓瓜尔佳。马尔萨之从子。乾隆初袭职,历任头等侍卫至署总兵。从征金川土司叛乱,多次破敌。乾隆三十九年战死于日旁之役。进封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列名前五十功臣。
曹操在许都(今河南许昌)和淮河流域的屯田。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为解决军粮问题,曹操接受枣祗、韩浩等人建议,于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在许都地区开始屯田,收效很大,这是民屯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