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审
明清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会审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1459)。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将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清制,每年霜降前,先由刑部将监候秋后处决的案犯汇成招册,送九卿、詹事、科道各一份。至霜降前后十日,三法司会同九卿等于天安门外金水桥西朝房集议。刑部各司俱带招册并监提人犯、唱名过堂,逐一审议。最后亦分“情实”、“缓决”等五类,造册奏报皇帝裁决。
明清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会审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1459)。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将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清制,每年霜降前,先由刑部将监候秋后处决的案犯汇成招册,送九卿、詹事、科道各一份。至霜降前后十日,三法司会同九卿等于天安门外金水桥西朝房集议。刑部各司俱带招册并监提人犯、唱名过堂,逐一审议。最后亦分“情实”、“缓决”等五类,造册奏报皇帝裁决。
书名。清徐宗亮撰。二卷。成于光绪十二年(1886)。系作者见闻杂录,凡六十三则。卷一皆清军将领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等用兵、任人、行政逸事。卷二记慈禧太后杀肃顺、官场杂事,以及广西风土、民情、边事和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二种,十四卷。清周家楣撰。周家楣字筱塘,江苏宜兴人。咸丰年间进士,曾官礼部主事,两任顺天府尹,兼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上行走。全集二种为《政书》九卷、《文集》五卷。《政书》记吏治邦交之事。光绪九年(1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在今福建松溪县南四十五里。《清一统志·建宁府》:东关镇,“元皇庆中置东关寨,在瑞应场。明洪武二年改置巡司,在县东关里仰屯。永乐中迁于马鞍岭,嘉靖八年迁于铁岭,万历中又迁于峡桥,即今治也”。(1)在山西
战国时楚国颁发给鄂(今湖北鄂州)封君启的铜节。其作用相当于水陆通行证。现存五件,1957年出土于安徽寿县城东丘家花园。青铜质,铸于楚怀王六年(前323)。分舟、车节两组,每组原均有同铭节五件,可拼合成
原指长官初到任故意用严法处分下属官吏,以示威严。西汉班伯被任命为定襄太守,当地吏民听说班伯是贵族子弟,很年轻,又是自荐来上任的,就怕他到任后给下属来个“下马威”,都很害怕。后以此典泛指先给对方以打击或
即今越南河南宁省交水。明永乐初,张辅等攻安南,督舟师进逼胶水,即此。
人:一作“仁”。 不要相信他立身正直,须要提防他为人不仁。 古代熟语。表示对人不可轻易相信,放松警惕。语出宋.陈元靓《事林广记.卷九.结交警语》:“莫信直中直,须防人不仁。”《西游记》八一回:“老
源见“锦囊佳句”。形容构思诗文时的劳心苦虑。清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顾受笙》:“若我顾受笙表兄,亦复九度秋闱。道光辛卯八月十五夜,以疾卒于号舍。余作挽联云:‘矮屋痛长眠,文战呕心,竟尔修文归地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