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县
本春秋晋杨氏县,西汉改为杨县。治今山西洪洞县东南范村。《后汉书·五行志》:永初元年(107),“河东杨地陷,东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三国志·魏志·徐晃传》:“徐晃字公明,河东杨人也”,皆即此。西晋末废。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复置。隋义宁元年(617),改为洪洞县。两汉属河东郡,魏、晋属平阳郡,北朝属永安郡,隋先后属晋州和临汾郡。
本春秋晋杨氏县,西汉改为杨县。治今山西洪洞县东南范村。《后汉书·五行志》:永初元年(107),“河东杨地陷,东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三国志·魏志·徐晃传》:“徐晃字公明,河东杨人也”,皆即此。西晋末废。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复置。隋义宁元年(617),改为洪洞县。两汉属河东郡,魏、晋属平阳郡,北朝属永安郡,隋先后属晋州和临汾郡。
【生卒】:?-94南匈奴单于。伊屠於闾鞮单于宣弟。永元五年(93)继位。妒嫉左贤王师子,欲借机杀掉,遭主管匈奴事务的汉将反对,遂擅自发兵,兵败,被所部杀。在位仅一年。
即今川、黔两省境内之赤水河。东晋常璩《华阳国志·蜀志》:符县“治安乐水会”。《水经·江水注》:符县“治安乐水会,水源南通宁州平夷郡鄨县,北径汉安县界之东,又径符县下,北入江”。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汾州。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四维子,四维执政时进士。累官湖广参政。
见“谪发”。
1032—1111北宋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字吉甫。嘉祐进士。历真州推官、集贤院校理,才学为欧阳修、曾公亮等所推重。助王安石变法,参与制定青苗、免役、水利等新法,起草奏章;与司马光进行“萧(何)曹
【介绍】:恭一作共。春秋时鲁人。宣公女,宋恭公夫人。既嫁十年而寡。夜失火,左右告夫人少避,姬信守保傅不俱、夜不下堂之礼,遂死于火。
褒奖官员的方式之一。《明史》卷一三七记明洪武中祭酒宋讷卒,“帝悼惜,自为文祭之。又遣官祭于家,为治葬地,文臣四品给祭葬者,自讷始。”
四卷。宋息斋道人(生卒年不详)撰。息斋道人,即李嘉谋,字息斋,四川双流(今属四川成都南)人,曾官任襄阳府宗正丞。传说他精通道术、儒学,晚年信道。撰有《道德真经义解》、《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等。宋人研
即“桑鸢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