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置,并将原户部、礼部、工部、吏部所管部分事宜并入,成为管理全国公安、内务、民政之总机构。职掌全国地方行政、地方自治、户口、巡警、卫生及风教等。下设承政、参议二厅,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内外城预审厅、工巡捐总局、路工局、缉探总局、消防队等机构。设尚书一人领部事,下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佐之。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官署名。清末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置,并将原户部、礼部、工部、吏部所管部分事宜并入,成为管理全国公安、内务、民政之总机构。职掌全国地方行政、地方自治、户口、巡警、卫生及风教等。下设承政、参议二厅,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内外城预审厅、工巡捐总局、路工局、缉探总局、消防队等机构。设尚书一人领部事,下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佐之。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世说新语.任诞》:“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亦欲作达。步兵曰:‘仲容已预之,卿不得复尔。’”南朝梁.刘孝标注引《竹林七贤论》:“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也。后咸兄子简,亦以旷达自居。父丧,行
同“曲突徙薪”。三国 魏应璩《百一诗》:“曲突不见宾,焦烂为上客。”宋王安石《吴正肃公挽辞》之二:“曲突非无验,方穿有不行。”【词语曲突】 汉语词典:曲突
亦作阿思簇长官司。明宣德十年(1435)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北大寨乡。《明史·四川土司传》:“四川巡按等奏:松潘卫所辖阿用等寨蛮寇,拥众万余,伤败官军,请讨之。”即此。后废。
见“纥石烈执中”(945页)。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门可罗雀”。谓感慨门庭冷落。宋苏轼《答任师中家汉公》诗:“雀罗吊廷尉,秋扇悲婕妤。”
辽后族。契丹遥辇氏联盟时代,与遥辇氏八部通婚的审密部拔里和乙室已两族,在辽朝建国后均姓萧氏。与皇族耶律氏通婚的其他部落,也姓萧氏,另立族帐,称为国舅别部。
指长安。汉惠帝时重修长安故城,城南为南斗形,北为北斗形,故名。见《三辅黄图·汉长安故城》。张九龄《登总持寺阁》:“山从函谷断,川向斗城回。”
字挺生。浙江临安人。顺治副榜进士,授安吉学正,历陕西盩厔知县、京师北城兵马司指挥,西安府同知至江南常州知府,立学社,修社仓,善理讼。拒绝馈送漕规银;创常州延陵书院,劝捐赈灾,颇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