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燮
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原名尧俞,字伯唐。举人出身。历任户部郎中、总理衙门章京等职。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留日学生监督,次年为外务部左参议。三十一年任出使英国大臣,次年升外务部右侍郎。三十三年授考察宪政大臣,出使英、德等国。宣统元年(1909)任邮传部左侍郎。二年又出使日本,1913年始回国。历任民国政府教育总长、参政院副院长、外交总长、暂代国务院总理。晚年致力于红十字会、平民大学等社会事业。著有《分类编辑不平等条约》。
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原名尧俞,字伯唐。举人出身。历任户部郎中、总理衙门章京等职。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留日学生监督,次年为外务部左参议。三十一年任出使英国大臣,次年升外务部右侍郎。三十三年授考察宪政大臣,出使英、德等国。宣统元年(1909)任邮传部左侍郎。二年又出使日本,1913年始回国。历任民国政府教育总长、参政院副院长、外交总长、暂代国务院总理。晚年致力于红十字会、平民大学等社会事业。著有《分类编辑不平等条约》。
又名三旗包衣骁骑营。清八旗兵制之一。顺治年间置。掌紫禁城内武英殿等三十一处的值班宿卫。营兵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佐领、管领下挑补,各组为营。每旗设骁骑参领、副骁骑参领各五人领之,下设满洲佐领(三旗
读音:Chǐ【综】 源出不详,或以度名为氏(62)。见《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63)、《新编千家姓》(73,91)。台湾高雄有此姓(64,68,261)。现行较罕见姓氏。今山西之大同、云南之泸州等
读音:Túlǔbǔtái元代 “色目人” 姓氏。为元色目人三十一种姓之一。《续通志·氏族略》收载;陶宗仪 《南村辍耕录》译作“秃鲁八歹”。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楚国官名。亦作“鍼尹”。《吕氏春秋·勿躬》高诱注,谓系谏臣。
文集。五代徐融撰。《宋史·艺文志七》著录《徐融集》一卷。其集已佚。《全唐诗》存断句一联、酒令二句。
《后汉书.蔡邕传》:“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犹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后因以“焦尾琴”为琴的美称。元石子章《竹坞听琴》一折:“夜深了也,取下我这
文书名。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如汉、魏。唐朝制度,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 关、刺、移。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有移下诸州者,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
清置,属绰罗斯部。驻牧地在今青海省共和县北青海湖南岸。《清史稿·地理志》 南右翼头旗: “牧地当青海东南岸。东至博尔巴齐他尔、察罕鄂博、哈拉乌素,南至固尔班他拉贡诺尔,西至窝尔登诺尔、伊克察罕哈达,北
《晋书.陆云传》:“俄以公府掾为太子舍人,出补浚仪令。县居都会之要,名为难理。云到官肃然,下不能欺,市无二价……一县称其神明。郡守害其能,屡谴责之,云乃去官。百姓追思之,图画形象,配食县社。”晋文士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