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公弼
北宋越州新昌(今属浙江)人,原名公辅,字国佐。元祐进士。历任州县官,善治狱。召为宗正寺主簿,请徽宗纳谏。历任台谏官至侍御史,论东南军政之弊,请稍罢苏杭造作局进奉等事。徙太常少卿,迁起居郎兼定王、嘉王记室。大观二年(1108)拜御史中丞,连上章劾蔡京,建议省冗官,又论刘逵废绍述之法而用元祐学术。进兵部尚书兼侍读,谏花石纲,请与民休息。出知扬、襄州。蔡京再相,罗致其罪,政和四年(1114)责为秀州团练副使,台州安置。逾年,遇赦归,卒。
北宋越州新昌(今属浙江)人,原名公辅,字国佐。元祐进士。历任州县官,善治狱。召为宗正寺主簿,请徽宗纳谏。历任台谏官至侍御史,论东南军政之弊,请稍罢苏杭造作局进奉等事。徙太常少卿,迁起居郎兼定王、嘉王记室。大观二年(1108)拜御史中丞,连上章劾蔡京,建议省冗官,又论刘逵废绍述之法而用元祐学术。进兵部尚书兼侍读,谏花石纲,请与民休息。出知扬、襄州。蔡京再相,罗致其罪,政和四年(1114)责为秀州团练副使,台州安置。逾年,遇赦归,卒。
同“刘棉花”。清赵翼《军事将蒇余归有日矣诗以志喜》诗:“肯从殷铁还干禄,翻似刘绵尚恋官。”
兼:同时占有几样东西。 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并得。 意谓必须舍弃其中之一。语出《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清.王士禛《带经堂诗话》卷三:“夫诗之
读音:Tuōluōmókē【综】 清时黑龙江下流奇勒尔人之姓(429)。
【介绍】:许浑《和友人送僧归桂州灵岩寺》诗颔联。二句抒发早春感绪。出句写碧云四合、暮色苍茫景象。对句谓白雪覆地,生机萌动,春思正长。二句以景结情,传达“愁”“思”情结,堪称佳句。
二卷。清何属乾撰。何属乾字不息,江西广昌(今属江西)人。副榜贡生,官至永新县训导。生卒年不详。本书记载永新(今属江西)凡入祀典的名宦、乡贤事迹,上起三国,下迄清康熙中。每人各撰小传,传末有作者论断,多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铸造铅弹。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介绍】:明山东即墨人,字子固。起家岁贡生,为宿迁知县,以侯恂荐,迁贵阳同知,以军功至知府。天启六年监军,镇压苏民起事,进副总兵,驻平越。官至陕西参议。
官名。渤海国中台省官。
明洪武元年(1368)置,属文昌县。在今海南省琼海市东北长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