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契
简称契。古代私人借贷所立之借契。内容大体包括借期,借贷双方保人及见证人姓名,所贷钱物数质,月利率,偿还期限。有的较具体,有的仅以债权人须用钱物之时为限。违期不能偿还本利,即牵掣家资充值,或由家属及保人代纳。家资尽者或押身为债权人服劳役。敦煌、吐鲁番出土私契中,月利有高达百分之十至十五者。唐乾封元年(666),郑海石举银钱契云:“若郑延引不还左钱,任左牵掣郑家资杂物,口分田园,用充钱子本直。”“公私债负停征,此物(契)不在停限。若郑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及收后保人替偿。”
简称契。古代私人借贷所立之借契。内容大体包括借期,借贷双方保人及见证人姓名,所贷钱物数质,月利率,偿还期限。有的较具体,有的仅以债权人须用钱物之时为限。违期不能偿还本利,即牵掣家资充值,或由家属及保人代纳。家资尽者或押身为债权人服劳役。敦煌、吐鲁番出土私契中,月利有高达百分之十至十五者。唐乾封元年(666),郑海石举银钱契云:“若郑延引不还左钱,任左牵掣郑家资杂物,口分田园,用充钱子本直。”“公私债负停征,此物(契)不在停限。若郑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及收后保人替偿。”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八剌忽、八儿忽、八里灰、巴儿浑、巴鲁忽歹、八立浑、八儿胡。唐初即以“拔也古”之名见于历史记载。蒙古诸部统一前,分布于贝加尔湖东北巴
【生卒】:前134—前86字翁叔,本为匈奴休屠王太子。西汉武帝时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率其众降汉,他与其母被输于黄门养马。后为武帝擢拔任马监,迁侍中,出则骖乘,入侍左右,其两子亦受武帝宠爱,为帝弄儿,常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属盘石卫。治所即今浙江乐清市东北蒲岐镇。清顺治十七年(1660) 改置蒲岐寨,设把总驻守。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乐清市东北蒲岐。属盘石卫。清顺治十七年
历(歷)书名。清任兆麟撰。一卷。任氏以经术通史学,以传统儒家观点,对二十一史所载史事进行评论。提出儒者应研究古代历史,考察其盛衰之故,“以正人心”。
【介绍】:宋吉州庐陵人。官临江军军学教授。精通《尚书》,留心古义。有《尚书译解》。
一百卷,明张之象撰。张之象字元超,松江华亭(今属上海市松江)人,嘉靖中期任浙江按察司知事,著有《楚范》、《楚骚绮语》、《彤管新编》、《唐雅》、《唐诗类苑》、《古诗类苑》。《明史·文苑传》中《文征明传》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东晋升平五年 (361) 置,属永平郡。治所当在今广西藤县、昭平、岑溪等县境。南朝宋大明八年 (464) 后废。南齐复置。后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班超传》:“超自以久在绝域,年老思土。十二年,上疏曰:‘……昔苏武留匈奴中尚十九年,今臣幸得奉节带金银护西域,如自以寿终屯部,诚无所恨,然恐后世或名臣为没西域。臣不敢望到酒泉郡,
【生卒】:?—1410【介绍】:明朝鲜人。永乐时由朝鲜贡入掖庭。善吹玉箫,帝爱怜之。永乐七年封贤妃。八年,侍帝北征,还卒,谥恭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