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节令
官名。秦有符玺令,掌皇帝玺印。西汉改名符节令,兼保管铜虎符、竹使符,遣使掌授节,职任颇重。有丞,又领尚符玺郎,隶少府。东汉秩六百石,位次御史中丞,其官署亦称台,领尚符玺郎中四员及符玺令史。三国沿置。西晋泰始九年(273)省,其职归御史台,置符节御史。南朝或于御史台置主玺令史、符节令史。北魏仍置,隶御史台,领符玺郎中。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八品上。北齐为御史台符节署长官,领符玺郎中四员。隋改为符玺监(符玺郎),唐改名符宝郎,皆掌皇帝玺印,隶门下省。
官名。秦有符玺令,掌皇帝玺印。西汉改名符节令,兼保管铜虎符、竹使符,遣使掌授节,职任颇重。有丞,又领尚符玺郎,隶少府。东汉秩六百石,位次御史中丞,其官署亦称台,领尚符玺郎中四员及符玺令史。三国沿置。西晋泰始九年(273)省,其职归御史台,置符节御史。南朝或于御史台置主玺令史、符节令史。北魏仍置,隶御史台,领符玺郎中。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八品上。北齐为御史台符节署长官,领符玺郎中四员。隋改为符玺监(符玺郎),唐改名符宝郎,皆掌皇帝玺印,隶门下省。
唐大历中置羁縻州,属邕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广西来宾县西南迁江镇北红水河北岸。北宋天禧四年 (1020) 改为迁江县。唐大历中置羁縻州,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西南迁江镇北、红水河北岸。北宋天禧四年(10
官名。(1)西周置,为三公之一,位次太师,在太保上。周成王以毕公为太傅。《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据孔传,其职掌为“傅相天子”,与太师、太保“经纬国事,和理阴阳”。其后历代沿置。
1946年豫皖苏边区改界首集置,治所即今安徽界首市。1948年改为界首市。旧县名。1953年由界首市改置。1959年撤销,与太和县合并改设首太县。1961年恢复界首县。1989年撤销,改设界首市。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宋歙州祁门人。尝寓宣州旅舍,遇客有病,为请医,终不愈。客以金百两付之,托以后事。客亡,乃为之棺殓,并以余金还其家,人称为长者。早卒,以子逖贵,赠大理评事。
吏名。清代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供事、经承、儒士。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如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等统称经承。属内阁、翰林院、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
即今云南易门县南十里南庄。元至元十二年(1275)于此置易门县。《元史·地理志》 昆阳州易门县:“在州之西,治市坪村,世为乌蛮所居。”元代后期徙废。
官库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二十年(公元1283年)隶卫尉,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隶尚乘寺,秩从五品。掌收支鞍辔等物。以提点四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库子。
【介绍】:清湖南攸县人,字昆左,号止斋。康熙诸生。善诗,兼工山水。学者私谥文端。有《独秀轩诗文集》。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