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禁
明初惩治诽谤之禁令。成祖系以藩王起兵夺位,以辅佐建文诸臣为奸党,大肆杀戮,甚者加以族诛。又惧人窃议,故于永乐四年(1406)申诽谤之禁。
明初惩治诽谤之禁令。成祖系以藩王起兵夺位,以辅佐建文诸臣为奸党,大肆杀戮,甚者加以族诛。又惧人窃议,故于永乐四年(1406)申诽谤之禁。
任丘(今属河北)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历山西按察使,罢官归,佐白慧元拒守任丘,清兵破城,死。
【介绍】:明浙江乌程人,号野云。幼为道士,后随四十二代天师冲虚子入龙虎山学道术。传能求雨,仁宗赐三品诰,封为助国祐民广大至德高士。宣德初,卒于黄龙洞之祥应宫。
即今河北玉田县南六十里石臼窝镇。清同治《畿辅通志》卷54玉田县图:西南有石臼窝镇。
1036—1107北宋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字子宣。曾巩弟。嘉祐进士。神宗时,任集贤校理。初坚持变法,颇受王安石信任,与吕惠卿共创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之法。进翰林学士,兼三司使。因斥吕嘉问以
①即摩陂。在今河南郏县东南。《三国志·魏书·明帝纪》:青龙元年(233)春正月,“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改摩陂为龙陂”。②又名龙泉、龙洲。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县故城)北纪南城西南。《水经·沔水
源见“走丸”。指极其快速行进或发展的事物。清赵翼《挽唐再可》诗:“流光下坂丸,暮景穿缟弩。”【词语下坂丸】 汉语词典:下坂丸
书名。三户遗民撰。该书据辛亥革命爆发期间各地革命党人函告和口述等,逐日记叙宣统三年(1911)八月十九日至九月十五日间湖北、湖南、江西、陕西、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等地革命军与清军作战情况。并录有各地
【生卒】:?—1632【介绍】:明山东诸城人,字肖乾。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由户部主事历右参议,分守广宁。抚蒙古插汉等部有成效。后金兵南下,辽沈相继陷落,廷议起用熊廷弼,进化贞右佥都御史巡抚广宁。化贞招集
官名,汉置,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见《隶释·巴郡太守张纳碑》。
即“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