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亹
春秋时郑国国君。无谥。郑庄公之子,郑昭公之弟。郑昭公二年(前695),昭公被大夫高渠弥射死,祭仲(祭足)与高渠弥立他为君。次年,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今河南睢县东),他因与齐襄公有宿怨,到会后又不谢罪,被襄公伏甲所杀。
春秋时郑国国君。无谥。郑庄公之子,郑昭公之弟。郑昭公二年(前695),昭公被大夫高渠弥射死,祭仲(祭足)与高渠弥立他为君。次年,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今河南睢县东),他因与齐襄公有宿怨,到会后又不谢罪,被襄公伏甲所杀。
【介绍】:春秋时吴国人。善铸剑。传与欧冶子同师。奉吴王阖闾命作剑,采铁精金英,三月不能熔化。其妻莫邪乃断发剪爪投入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成二剑,阳名干将,阴名莫邪。
即“阿衡”。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广东平远县南之大柘河。《清一统志·嘉应州》:大柘水“在平远县东南。源出阳洞,东流经关上,合河头溪”。
官署名。即县尉司。宋于诸县置,掌统领本县弓手,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由县尉主其事。咸平元年(998),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为人干练,办事可靠。光绪十四年(1888),为东科尔,帮仔本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为七品扎称营官。二十年(1894),升六品森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岭噶
官名。明朝置,隶兵部。未入流。掌大通关税课之事。官名。明代兵部所辖有大通关,置大使、副使各一人,俱未入流。
读音:ā luó车师后部王阿罗多。见《汉书》:姓阿罗,名多。(见《姓氏考略》)
①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置。治马头城(今怀远县南淮河南岸马头城)。属南豫州。辖境约当今安徽怀远县及蚌埠市西部地区。南朝梁大通元年(527)徙治今怀远县南淮河东岸新城。北齐改为荆山郡。隋开皇初废。②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