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
北宋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字毅夫,一作义夫。皇祐五年(1053)进士第一。累迁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疏请从俭营治仁宗陵寝。治平二年(1065)奏言:朝廷有求谏之名,无求谏之实,请于臣下进见之际,访以得失。出知荆南,还判三班院。神宗初,拜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因不以新法按狱,为王安石所恶,熙宁二年(1069),出知杭州。次年,徙青州。时方散青苗钱,又以不忍使民无罪而陷法网,引疾提举鸿庆宫。著有《郧溪集》。
北宋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字毅夫,一作义夫。皇祐五年(1053)进士第一。累迁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疏请从俭营治仁宗陵寝。治平二年(1065)奏言:朝廷有求谏之名,无求谏之实,请于臣下进见之际,访以得失。出知荆南,还判三班院。神宗初,拜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因不以新法按狱,为王安石所恶,熙宁二年(1069),出知杭州。次年,徙青州。时方散青苗钱,又以不忍使民无罪而陷法网,引疾提举鸿庆宫。著有《郧溪集》。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博陵安平人。历吏部员外郎。玄宗开元十一年,官至刑部侍郎。后出为徐、相二州刺史。
二卷。叶大庄撰。大庄生卒年及事迹不详。福建闽县(今福建省福州市)人。光绪年间著成是书。此书没有序和跋。卷一从斩衰三年章到齐衰三月章;卷二从大功章到记。此书颇有新义。其可取者,如引张尔岐说,认为《礼记》
寿州(今安徽寿县人)。朱元璋部将。从援池州,夺取于潜、昌化、建德、诸全、新城、桐、庐,有战功,升海宁卫指挥使。从李文忠北征,入应昌,至落马河与元兵作战阵亡。追封康安郡伯。
明代军士之被服银。明制,每名军士每冬支布四匹、棉花一斤。
元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字干卿。女真族。乌古孙泽子。至治二年(1322),荫补江阴州判官。历官婺州武义县尹、漳州路推官、延平路判官、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参议中书省事。至正十一年(1351),拜
君子只谋求行道,不谋求衣食。 这是古代儒家把“道”置于“食”之上的一种清高思想。语出《论语.卫灵公》:“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叶辉《商潮撼动“官本位”》(《光明日报》1993年2月9日):“古
南朝 梁吴均《续齐谐记.曲水》:“秦昭王三月上巳置酒河曲,见金人自河而出,奉水心剑,曰:‘令君制有西夏。’及秦霸诸侯,乃因此处立为曲水。”后因以“水心剑”泛指宝剑。唐宋之问《桂州三月三日》诗:“西夏黄
书名。清钟英等辑。四卷。户部陕西司掌管陕西、甘肃、新疆三省钱粮财政,编辑光绪年间有关三省收支各款奏折而成。时新疆新设行省,述其度支颇详。为清代西北财政史料。有光绪官刊本。
二十卷。明王在晋(生卒年均不详)撰。王在晋,字明初,江苏太仓人。万历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著有《历代山陵考》,《通漕类编》、《龙沙学录》等书。是集凡二十卷。前有江夏郭正域、昆山顾天竣、武陵龙膺所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