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
西周、春秋时附属于诸侯的小国。《诗经·鲁颂·閟宫》:“锡之山川,土田附庸。”《礼记·王制》:“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郑玄注:“小城曰附庸。”原意为小城,引申为次于诸侯的小国封君。如秦的祖先非子,周孝王时为附庸。后秦襄公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才被周室封为诸侯。
西周、春秋时附属于诸侯的小国。《诗经·鲁颂·閟宫》:“锡之山川,土田附庸。”《礼记·王制》:“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郑玄注:“小城曰附庸。”原意为小城,引申为次于诸侯的小国封君。如秦的祖先非子,周孝王时为附庸。后秦襄公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才被周室封为诸侯。
必须,须要。《敦煌曲子词·洞仙歌》:“拟铺鸳被,把人尤泥,须索琵琶从理。”
又称迁葬。原始社会的一种葬俗。即在人死后先放置一个地方,或是用土掩埋,待尸体腐烂以后,再迁到另一个地方举行第二次埋葬。中国仰韶文化早期曾流行二次葬,仰韶文化的中、晚期和齐家文化、辛店文化、卡约文化、寺
(今属陕西)人,字子全。窦臮兄。兄弟皆以书法名于时。肃宗时,官至国子司业,兼太原令。善杂体书。著有《青囊书》、《画拾遗》等,已佚。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雍正二年(1724)改真阳县置,属汝宁府。治所在即河南正阳县。民国初属河南汝阳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在河南省南部。属驻马店市。面积 1903 平方千米。人口74.6万。辖6镇、16乡。县人民政府
《论语.季氏》:“孔子曰:‘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春秋后期,鲁国朝政掌握在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
在今安徽南陵县南。《新唐书·地理志》南陵县:“有大农陂,溉田千顷。元和四年,宁国令范某因废陂置,为石堰三百步,水所及者六十里。”《方舆纪要》卷28南陵县:“县南有大农陂。……《志》云,陂水堰漳淮而成。
见《苑洛语录》。
官署名。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使专掌内制。至德以后,称翰林学士院。五代后梁因之。后晋天福五年(940)废,开运元年(944)复置。后周、两宋沿置不替。参见“翰林学士院”
【介绍】:见李元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