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薪
刑法名目。徒刑的一种。《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当耐为鬼薪未断,以当刑隶臣及完城旦诬告人,是谓当刑鬼薪。”《史记·秦始皇本纪》裴駰集解引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也。”又如淳曰:“律说,鬼薪作三岁。”汉代沿用。鬼薪按照附加刑可分为鬼薪、耐为鬼薪、刑为鬼薪等。
刑法名目。徒刑的一种。《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当耐为鬼薪未断,以当刑隶臣及完城旦诬告人,是谓当刑鬼薪。”《史记·秦始皇本纪》裴駰集解引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也。”又如淳曰:“律说,鬼薪作三岁。”汉代沿用。鬼薪按照附加刑可分为鬼薪、耐为鬼薪、刑为鬼薪等。
泽薮名。一作阳华,又作阳纡、杨陓或杨汗。《周礼·职方》:河内曰冀州,“其泽薮曰杨纡”。《吕氏春秋·有始览》九薮之一。旧说都以为在今陕西。有在陇县、凤翔、华阴西、泾阳等诸说。今人又有说在今华阴东。
东魏骠骑大将军元忠女,好佛学。截指为尼。族人争地,法行愿以己地与之,族人惭而罢争。
见“十猛将军”。
?—942辽六院部人,字铎衮。遥辇氏夷离堇蒲古只之孙。契丹大字的主要创制者。神册五年(920),为文班林牙,领国子博士、知制诰。参与制字。次年,奉诏撰“决狱法”。随皇太子倍攻定州。天赞二年(923),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殳斨”。
十二卷。清张文瑞(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张文瑞字云表,号六湖,浙江萧山人,生卒年均不详。官青州府同知。其诗共分十二集。所作以秀润为工。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同“镜台自献”。清李渔《比目鱼.改生》:“我羡伊还笑伊,会生儿,倒不如能择偶,羞杀我温峤自媒。”
明大名元城(今河北大名)人,字中五。万历进士,累官礼部侍郎。以同乡结魏忠贤,天启五年(1625)擢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不久任首辅,晋建极殿大学士。崇祯初定“逆案”,削职闲住。后病死。
神:指祖先之神。罔:无。时:所。恫( ㄊㄨㄥ tōng ):痛恨。 谓祖先不感遗恨。 常用以赞美子孙德行美好。语出《诗.大雅.思齐》:“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马瑞辰通释:“时,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