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律
又称《永明律》。南朝齐永明年间制定之法律。东晋以后,相承用晋张斐、杜预注律二十卷。齐永明九年(491),尚书删定郎王植等削其烦害,录其合理者,取张注七百三十一条,杜注七百九十一条,及二家两释于义乃备者,又取一百零七条,其注相同者取一百零三条,集为一书,凡一千七百三十二条,为二十卷,由公卿八座参议。竟陵王萧子良下意多使从轻,其中朝议不能断者,则制旨平决。廷尉孔稚珪表上律文二十卷,录序一卷。诏报从之,但未施行。
又称《永明律》。南朝齐永明年间制定之法律。东晋以后,相承用晋张斐、杜预注律二十卷。齐永明九年(491),尚书删定郎王植等削其烦害,录其合理者,取张注七百三十一条,杜注七百九十一条,及二家两释于义乃备者,又取一百零七条,其注相同者取一百零三条,集为一书,凡一千七百三十二条,为二十卷,由公卿八座参议。竟陵王萧子良下意多使从轻,其中朝议不能断者,则制旨平决。廷尉孔稚珪表上律文二十卷,录序一卷。诏报从之,但未施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指在公文、书笺、契约等纸缝上署记。唐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六:“问曰:‘今官曹文案于纸缝上署记,谓之款缝者,何也?’答曰:‘此语言元出魏晋律令。《字林》本作��,刻也。古未有
书名。宋司马光撰。二十卷。光撰《历年图》,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迄后周显德六年(959)。自宋兴(960)至治平四年(1067),则有《百官公卿表大事记》,以相衔接。又纂集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古河名。即今日白龙江。《汉书·地理志》:羌道,羌水出塞外,南至阴平(今甘肃文县)入白水。《水经·羌水注》:羌水出羌中参狼谷,彼俗谓之天池白水。水源有二,一支出岷山北,名桓水,东南流至羌道(今甘肃舟曲)
在今贵州毕节市北。《清一统志·大定府》:汪家堡“在毕节县北十二里”。
【介绍】:西汉扶风安陵人。文帝时为郎中署长。敢直谏。言汉法赏轻罚重,将士莫为尽力。并言云中守魏尚削爵受罚之冤。文帝悦,使持节赦魏尚任为车骑都尉。景帝时,任楚相。武帝时,求贤良,举唐,已年九十余,不能为
同“滹沱麦饭”。宋苏轼《豆粥》诗:“君不见呼沱流澌车折轴,公孙仓皇奉豆粥。”呼沱,即滹沱。【词语豆粥】 汉语词典:豆粥
明嘉靖七年(1528)置,属思恩府。治所在今广西平果县北那升村(旧下旺)。清光绪二年(1876)属百色直隶厅。1918年废入思林县。明嘉靖七年(1528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北下旺。属思恩府
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韶州置。治曲江县(今广东韶关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韶关市及仁化、乐昌、乳源、曲江等县地。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府。
【介绍】:宋濮州鄄城人,字子美。和斌子。以荫补官,为河北副将。累官威州刺史、知雄州。上制胜强远弓式,能破坚于三百步外,边人号为凤凰弓。童贯攻燕,诜预取燕之谋,从种师道进军。见势不利,复以为不宜出师。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