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雁飞
史载秦始皇陵极宏大,墓穴中灌以水银为百川大海,以金为凫雁,以石为棺椁,使浮游水银中。见《汉书·刘向传》。后因以“银海雁飞”形容帝王的陵墓。杜甫《骊山》:“鼎湖龙去远,银海雁飞深。”
史载秦始皇陵极宏大,墓穴中灌以水银为百川大海,以金为凫雁,以石为棺椁,使浮游水银中。见《汉书·刘向传》。后因以“银海雁飞”形容帝王的陵墓。杜甫《骊山》:“鼎湖龙去远,银海雁飞深。”
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汉明帝永平五年,剡县刘晨、阮肇共入天台山取谷皮,迷不得返。”“山上有一桃树,大有子实,而绝岩邃涧。”(遇二仙女)“便呼其姓,如似有旧,乃相见忻喜。问:‘来何晚邪?”因邀至家
①西晋泰始元年 (265) 改山阳郡为高平国,治昌邑县 (今山东巨野县南)。十六国后赵改为郡。南朝宋移治高平县 (今邹城市西南)。北齐天保七年 (556) 移治任城县 (今济宁市)。隋开皇三年(583
官名,汉置,掌乡治安、巡查、禁捕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
官署名。南宋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为审讯狱讼机构。狱讼皆由主帅判决,不经属官。光宗时,命精于刑律者兼管。宁宗嘉定五年(1212),命武举人主管。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南宋初
辽 (契丹) 天显十三年 (938) 置,治所在临潢县,即辽上京 (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辖境大抵与今巴林左旗相当。金天眷元年(1138),改辽上京为北京,天德二年 (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朱祁钰”。
官名。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置,驻塔尔巴哈台(今塔城),掌塔尔巴哈台的军政。其后又置领队大臣一人,掌额鲁特部落游牧之事。属官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司员及笔帖式等。
宋.陶穀《清异录》上“官志”“抱冰公事”:“蒙州立山县丞晁觉民,自中原避兵南来,因仕霸朝,食料衣服,皆市于邻邑,一吏专主之。既回,物多毫末,皆寘(置)诸狱(指交付管理讼事的部门)。当其役者曰:“又抱冰
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一名杨德。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仇池公※杨世之子。东晋太和五年(370),父卒,继位,与叔宁东将军、武都太守杨统争位。遣使至晋,被封为平羌校尉、秦州刺史、仇池公。与前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