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秀斋诗钞
二卷。清鲍之芬撰。鲍之芬,生卒年不详,字浣云,江苏丹徒人,征士鲍皋之三女,刺史徐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四年(1878)刊本,附于其夫徐彬著的《海天萍寄腾草》一书之后,封里有王文治所作跋语四行,及维城所作跋语。初刊本,共收诗一百七十首,附试帖诗六首,词钞一卷,共二十八阕。光绪八年(1882)将鲍之兰、鲍之蕙、鲍之芬三姊妹的诗集合刻出版,《三秀斋诗钞》是合刻之一,名为《京江鲍氏三女史诗钞》,有道光二十年(1840)姚元之所作序言。《丹徒县志》别有《药缤吟稿》。
二卷。清鲍之芬撰。鲍之芬,生卒年不详,字浣云,江苏丹徒人,征士鲍皋之三女,刺史徐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四年(1878)刊本,附于其夫徐彬著的《海天萍寄腾草》一书之后,封里有王文治所作跋语四行,及维城所作跋语。初刊本,共收诗一百七十首,附试帖诗六首,词钞一卷,共二十八阕。光绪八年(1882)将鲍之兰、鲍之蕙、鲍之芬三姊妹的诗集合刻出版,《三秀斋诗钞》是合刻之一,名为《京江鲍氏三女史诗钞》,有道光二十年(1840)姚元之所作序言。《丹徒县志》别有《药缤吟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宋金陵人。工画人物,尝绘王安石像,安石赠诗,有“李氏挥毫妙入神”之句。亦善画山水。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度规定,一定官阶的官员,积累一定任数、考数,可升任相应官职,如迪功郎以上改京官、文林郎以上改升朝官,即称合入。
见“东头供奉官②”。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二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户部,并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
?—1750清代西藏地方贵族。藏族。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乾隆十五年(1750),驻守阿里官员朱尔默特策布登卒后,由其父奏准令其驻防阿里克地方,管辖该地官兵。因无官职,不足以弹压,经驻藏大臣奏准
1823—1895清浙江归安(今湖州)人,原名秉辉,字仲复。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起,历任侍讲学士、日讲起居注官、武英殿总纂,出任云南迆东道、江苏常镇通海道及苏松太道。十三年擢河南按察使,后调
【生卒】:1785—1853【介绍】:清安徽桐城人,字石甫,一字明叔,号展和,晚号幸翁。嘉庆十三年进士。鸦片战争期间为台湾道,与达洪阿设计击退英军。战后以“冒功欺罔”贬官四川。咸丰初复起用,赴广西镇压
明永乐四年 (1406) 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市西南讷谟尔河下游一带 (一说在今吉林省桦甸县境内)。后废。明永乐四年(1406年)置,治今黑龙江省讷河东讷谟尔河下游。属奴儿干都司。后废。
即“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