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合注戒本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戒缘起,随文类引。因文约意正,博要适度,便于传诵,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戒缘起,随文类引。因文约意正,博要适度,便于传诵,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同“贻巾帼”。皮日休《鲁望昨以五百言见贻过有褒美内揣庸陋弥增愧悚因成一千言上述吾唐文物之盛次叙相得之欢亦迭和之微旨也》:“始来遗巾帼,乃敢排戈铤。”参见“贻巾帼”。
《南齐书》卷五十四《高逸传.褚伯玉传》:“褚伯玉少有隐操……在山三十余年,隔绝人物。王僧达为吴郡,苦礼致之,伯玉不得已,停郡信宿,裁交数言而退。守朔将军丘珍孙与僧达书……僧达答曰:‘褚先生从白云游旧矣
又称《德租胶澳专条》。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胶州湾的条约。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1898.3.6)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翁同龢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EdmundHeyking, 1850—1915
冀州鹿城(今河北束鹿东北)人。嫁同县李氏,未有子而夫亡。后不应人聘,奉养年迈女兄二十余年。(,参见《新唐书》)
参见“阐”(2105页)。
在今天津市区西北。以在沽水之西,故名。《清一统志·天津府一》:西沽“在天津县北三里,子牙河入北运河处也,其上流为大清河”。区片名。位于天津市红桥区东部。泛指红桥北大街与光荣道、大新街、小辛庄大街交会处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清代军队名。见“上三旗”。
《梁书.沈约传》载:沈约,字休文,谥隐侯,历仕宋、齐、梁,曾做过东阳太守。晚年不甚得志,给好友徐勉写信诉苦:“开年以来,病增虑切,当由生灵有限,劳役过差,总此凋竭,归之暮年,牵策行止,努力祗事。外观旁
始见《汉书·西域传》,有大、小头痛之分。据《通典》,山在渴槃陀(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西南。乃西域南道险阻之处,海拔太高,空气稀薄,登者头痛,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