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礼从宜
四卷。清苏惇元撰。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安徽桐城县人。“四礼”指冠、婚、丧、祭,“从宜”即顺从今俗、因时制宜。作者做法是: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如自序所说“不至废礼,不求变俗。”书分四卷:卷一冠礼、卷二婚礼、卷三丧礼、卷四祭礼。每一卷末都附有总论。此书虽名“从宜”,但实质上注重“守经”,如《丧礼总论》认为:时俗葬丧之礼用乐及客人饮酒都不合古礼。这就是“守经”的表现。存有同治十年(1871)刊本。
四卷。清苏惇元撰。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安徽桐城县人。“四礼”指冠、婚、丧、祭,“从宜”即顺从今俗、因时制宜。作者做法是: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如自序所说“不至废礼,不求变俗。”书分四卷:卷一冠礼、卷二婚礼、卷三丧礼、卷四祭礼。每一卷末都附有总论。此书虽名“从宜”,但实质上注重“守经”,如《丧礼总论》认为:时俗葬丧之礼用乐及客人饮酒都不合古礼。这就是“守经”的表现。存有同治十年(1871)刊本。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①南朝宋置,属梁州。治所在宣汉县(今四川达川市)。齐辖境相当今四川达川、达县、开江、万源等市县地。后废。②西魏恭帝二年(555)置,为石州治。治所在东乡县(今四川宣汉县东北一百里普光乡西)。辖境相当今
彭毅著。该书就钱谦益《杜诗笺注》之谬误或引据不足与未予笺注之诗逐一辨正、补笺。其所补正,多采撷各家之说或援引史实,并参以己见。可作为览阅钱注时之补充参考。1964年台湾精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同“竹使符”。唐权德舆《送孔江州》诗:“才子厌兰省,邦君荣竹符。”【词语竹符】 汉语词典:竹符
一卷。清郎廷极(1663-1715)撰。郎廷极字紫衡、又字紫垣,号北轩,汉军镶黄旗广宁(今辽宁北镇)人,是山东巡抚郎永清之子,自幼聪颖,十九岁时开始步入宦途,初任江苏江宁府同知,1705年授江西巡抚,
?—1908清安徽合肥人,字仰之。初在籍治团练以对抗太平军。同治元年(1862)隶李鸿章淮军至上海,历迁至守备。五年随李鸿章北上镇压捻军,转战山东、河南等地,擢副将,晋总兵。光绪五年(1879)署浔州
祖父母、父母、己、子、孙,五代同时并存,不分家而居。比喻家族和睦。《皇朝通典.礼.嘉.优老》:“乾隆五年,命妇索绰罗氏,年一百三岁,其子孙五世同堂,寿万节,扶掖入朝,照例旌表,加恩赏赐,而御做诗章赐之
文集。唐柳冕撰。《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柳冕集》,注称“卷亡”。《宋史·艺文志七》则著录《柳冕集》四卷。其后未见著录,当已亡佚。《全唐文》存文十四篇。
官名。唐置,掌皇帝出巡时布置安排中途食宿之所,由大臣担任,为临时性的。也称置顿使。见《历代职官简释·知顿使》。
官名。为公府吏职。东汉太尉置令史及御属二十三员,御属掌为太尉驭车。西晋诸公、位从公府置,赵王伦为相国,其府僚属二十曹皆设,职掌省录公事。东晋、南齐诸公府唯置二员。北魏亦置,七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