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读音:Qióngbō古代羌族姓氏。隋唐时西域有唐旄国,其贵族领主有穹波·邦色,当以领地为姓,本为羌族,后归降吐蕃赞普,因功而为吐蕃大臣。见《中国通史》。
【介绍】:清江南泰兴人,字静姎。李长昂妻。兄季开生以事谪戍。迎养老父,督侄读书,时论称之。性格散朗,喜诗,兼工长短句。有《两泉龛集》。
【介绍】:元徽州路休宁人,字平仲。登顺帝至正十一年进士第,授婺源州判官。
即今浙江温岭市西十二里温峤镇。明置巡司于此,后废。清置温岭镇。
书名。清孔广森著。十二卷,叙一卷。不墨守今文家法。博采《左传》、《谷梁传》与其他注解《春秋》之书,凡义有可通于《公羊传》者,即予著录。对东汉何休之“三科九旨”说持异议。另谓“三科九旨”为:“天道者,一
读音:pān【音】 番姓有Pó、Fān。Pān三音,且源出不同,参见番(Pān)、番(Fān)二姓。【源】 ①系自己姓。殷汤支庶封于番(故城在今江西波阳),因氏(17)。②吴王夫差取番(故址同上),封
在今湖南麻阳县东。《清一统志·沅州府》:天河山“在麻阳县东八十里。下汊中有天井出泉”。
北宋天禧二年(1018)分江南路西部置,治所在洪州(南宋升为隆兴府,今江西南昌市)。管辖洪、虔、吉、袁、抚、筠六州及兴国、临江、建昌、南安四军。辖境相当今江西大部和湖北大冶、通山、阳新等县地。元废。北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代文学家。生卒年、籍贯不详。代宗时人。擢书判拔萃科。《全唐文》存文二篇,《全唐诗补编》存诗一首。事迹据《全唐文》所附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