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诗史
七卷。清姜绍书撰。姜绍书字二酉。丹阳(今安徽当涂县内)人。所著《韵石斋笔谈》中自称前明时曾为南京工部郎。其它则不可考。此书前四卷是辑明代画家,从洪武直至崇祯,共二百零一人。第五卷为女画家史,共二十二人。第六卷以下则收或真迹不存,或品格不高,偶然点染,不能真正称为画者,存姓名以备考。书后有嘉兴李光暎跋,称此书采摭虽博但叙述无法。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七卷。清姜绍书撰。姜绍书字二酉。丹阳(今安徽当涂县内)人。所著《韵石斋笔谈》中自称前明时曾为南京工部郎。其它则不可考。此书前四卷是辑明代画家,从洪武直至崇祯,共二百零一人。第五卷为女画家史,共二十二人。第六卷以下则收或真迹不存,或品格不高,偶然点染,不能真正称为画者,存姓名以备考。书后有嘉兴李光暎跋,称此书采摭虽博但叙述无法。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介绍】:见王晙①。
撒拉语称萨力,意为“独木舟”。旧时撒拉族原始渡河工具。流行于青海、甘肃黄河上游地区。系由整根粗大圆木凿槽而成,长约3米,宽仅容人,每次可载3—5人。渡河时,将其推入水中,人坐(或蹲)中间,两手紧抓船沿
同“履虎尾”。《梁书.武帝纪上》:“江 淮扰逼,势同履虎。”唐李白《秦女休行》:“犯刑若履虎,不畏落爪牙。”【词语履虎】 汉语词典:履虎
1637—1723清陕西韩城人,字乔南。康熙进士。初官宜阳知县。康熙四十五年(1706)晋广东布政使。四十七年升贵州巡抚。五十四年以上书请勿对准噶尔部用兵,罚赴军前效力,又以罪遣往喀尔喀种地。后赦归。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担任,统领部众,位左、右谷蠡王下。
官名。北魏置。北齐为太子门下坊斋帅局长官,员二人,八品。隋及唐初沿置,员四人。隋正七品,唐从六品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斋帅局为典设局,斋帅为典设郎。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清浙江钱塘人。与妻丁瑜均善画。
弩射暗器。以弩横路下,堆草藏形,以线引系,触线而机发。也有数弩以及百弩连成数丈者,一线引数弩。箭多以毒药涂之。多用于设营防御,伏击困敌。
亦称《浙江图书馆丛书》。书名。丁谦撰。2集。第一集35卷,内容为关于《汉书》至《明史》诸正史中《四裔传》所作的种种考证。第二集,34卷,内有《穆天子传地理考证》、《元秘史地理考证》、《元圣武亲征录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