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疑录
十六卷。明赵恒(1511-1604)撰。赵恒字志贞,号特峰,晋江(今福建晋江)人。嘉靖戊戌(1538)进士,官至姚安府知府。该书是为学子应付科举考试而作,阐释经义,以宋人胡安国《春秋传》为主。对《春秋》中可以出题的经文,在讲义之末总括二语,如八股文的“破题”。书中还附载合题,标明对举互勘之意。该书《明史·艺文志》著录为十七卷。今有北京图书馆藏清抄本。
十六卷。明赵恒(1511-1604)撰。赵恒字志贞,号特峰,晋江(今福建晋江)人。嘉靖戊戌(1538)进士,官至姚安府知府。该书是为学子应付科举考试而作,阐释经义,以宋人胡安国《春秋传》为主。对《春秋》中可以出题的经文,在讲义之末总括二语,如八股文的“破题”。书中还附载合题,标明对举互勘之意。该书《明史·艺文志》著录为十七卷。今有北京图书馆藏清抄本。
源见“方朔偷桃”。喻指皇帝近臣。元马祖常《次王参政延福宫韵》之一:“冰小藕丝清暑宴,偷桃方朔醉忘归。”
刚酿成开缸的酒。辨才《设缸面酒款萧翼探得来字》:“初酝一缸开,新知万里来。”
见“左校司马”。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上禁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造纸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此设置。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生卒】:1605—1677【介绍】:清陕西富平人,原籍山西洪洞,字禹疏,号陆海,一号缓斋。顺治十六年赐进士,授山东寿张知县,官至中书科中书。善书法,精鉴赏。有《缓斋集》。(《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一四
一名《燕泉何先生余冬序录》,六十五卷。明何孟春(详见《文简疏议》条)撰。此书体例近似王充的《论衡》。共六十五卷,分内、外二篇,内篇二十五卷,一至五卷多论君道,六至二十五卷多论古今人品。外篇三十五卷及又
即伊尹。伊尹辅佐汤伐夏桀,被尊为阿衡,故称。尉迟汾《府尹王侍御准制拜岳因状嵩高灵胜寄呈三十韵》:“周翰已洽论,伊衡亦期功。”
八卷。清李元春撰。元春字仲仁,又字时斋。书首有自序,称“阅诸家经解,喜其博而不尽当心。此所说,不敢袭前人。然亦有前人之唾余,姑以识一时心之所开”等等。卷一至卷二说《易》,卷三说《书》,卷四说《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