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五种
五卷。民国林金相撰。林金相字品三,分宜(今属江西省)人。治程朱之学,兼修佛道之旨。五种为《察迩言录》一卷、《五五语》一卷、《读书录》一卷、《拟言一卷》、《圭窗集》一卷。大多为针砭时事、反己修身等杂感类之作。有民国十七年(1928)南昌排印本。
五卷。民国林金相撰。林金相字品三,分宜(今属江西省)人。治程朱之学,兼修佛道之旨。五种为《察迩言录》一卷、《五五语》一卷、《读书录》一卷、《拟言一卷》、《圭窗集》一卷。大多为针砭时事、反己修身等杂感类之作。有民国十七年(1928)南昌排印本。
清代四川阿都土官。彝族。雍正六年(1728),随清兵征伐凉山彝民,擒献首领,以功授阿都正长官司(治今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
即“禹”。
官名。清代内务府所属清漪园之主管官。兼领静明园、静宜园。掌三园管理、修缮、器皿陈设及属官迁除奖罚事。乾隆十六年(1751),改瓮山、金海为清漪园,置总管大臣,无员限,由皇帝特简。
六朝时流行于长江下游地区民歌曲调之概称。即《子夜》、《上柱》、《凤将雏》、《上声》、《欢闻》、《欢闻变》、《前溪》、《阿子》、《丁督护》、《团扇郎》等十首。前三曲唐代以后失传;后七曲中之《前溪》传为内
西汉置,属豫章郡。治所在今江西德安县东。晋改属鄱阳郡,南朝宋元嘉初省。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江西省德安县东。属豫章郡。晋改属鄱阳郡。南朝宋元嘉初废入柴桑县。
即“昂可剌”。
庾敳,晋人。为东海王司马越参军,有重名,为缙绅推扬,然好积聚钱财。刘舆想陷害他,唆使司马越向庾敳换钱千万,如其吝惜不允,便可加害。司马越在宴会上提出要求时,庾敳已醉,巾帻脱落几案之上,乃以头在几案上套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齐熙县置,为融州治。治所即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大业初属始安郡。唐武德四年(621)为融州治。六年(623)改为融水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一说开皇十一年)改齐熙县
五种,二十三卷。民国徐乃昌(见《积学斋丛书》)编。丛书收南陵先贤著述五种,清汪越《读史记十表》十卷为影印《四库全书》本,《提要》称其考校精密,对原书纠误颇多;清汪桢《史弋》二卷据康熙四十年本影印,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