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沧文集
十五卷。明茅瓒(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茅瓒,字见沧,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举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见沧定集》。是集为其门人赵应元所编,其子藉吉校刊。凡十五卷。其一卷为廷对策,二卷至七卷为各体诗,八卷以下皆杂文。今观其集,诗文较清新典雅,时有佳作,但诗文名不显。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五卷。明茅瓒(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茅瓒,字见沧,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举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见沧定集》。是集为其门人赵应元所编,其子藉吉校刊。凡十五卷。其一卷为廷对策,二卷至七卷为各体诗,八卷以下皆杂文。今观其集,诗文较清新典雅,时有佳作,但诗文名不显。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见“平闇”。
1603—1645明末清初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龙翰。明崇祯进士,授兵部主事。崇祯十七年(1644)在临清纠合乡勇,擒杀大顺政权地方官。南明弘光朝立,上疏建议与清通好,合兵镇压大顺军。旋清兵破山东
《周礼.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郑玄注:“使讼者两至。既两至,使入束矢,乃治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则是自服不直者也。必入矢者,取
高句骊国官号。相当唐王朝兵部尚书兼中书令。唐贞观十六年(642),高丽西部大人盖苏文杀高丽第27世王建武及诸大臣,立建武弟之子藏(一作宝藏)为王,自任此职,专断国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古代婚嫁六礼之一。男家于家庙中卜得吉兆,备礼通知女家,决定婚事。《仪礼.士昏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词语纳吉】 汉语词典:纳吉
官名。西汉时常遣中郎将使匈奴,称匈奴中郎将,作为使节,事讫即罢。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后50),遣中郎将段郴等使南匈奴,授南匈奴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将以监护之,因设官府、从事、掾史。后徙至
【介绍】:西晋僧。淮阳人。少有神采,卓荦高论,与阮瞻、庾凯等并称“八达”。以机辩称。
读音:Nāchēng【源】 西夏人姓(240)。
在今江苏武进市西北。《三国志·吴志·孙权传》:建安二十三年(218)“权将如吴,亲乘马射虎于庱亭”,即此。东晋咸和三年(328)苏峻之乱,郗鉴于此筑垒,以分其兵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