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斋金石文字跋尾
一卷。清翁大年撰。翁大年,字叔均,江苏吴江人。书前无序,书末有民国四年(1915)九月罗振玉跋。翁大年于清道光、咸丰年间,与张廷济、刘喜海等人,以金石考订之学著称于当时。据罗跋所述,翁氏所著“古官印考略”、“瞿氏印考辨证”、“古兵符考略”以及“封泥考”诸书,虽已写清目录,书实未成。其《陶斋金石略》仅存跋尾数篇。罗氏从其草稿中辑出,编为此书。书中所辑跋尾共十七篇,有些考释有独到的见解。如毛伯壶跋,翁认为毛白为毛伯合文,证明吴侃叔释“拍”有误,等等。传本为雪堂丛刻本。
一卷。清翁大年撰。翁大年,字叔均,江苏吴江人。书前无序,书末有民国四年(1915)九月罗振玉跋。翁大年于清道光、咸丰年间,与张廷济、刘喜海等人,以金石考订之学著称于当时。据罗跋所述,翁氏所著“古官印考略”、“瞿氏印考辨证”、“古兵符考略”以及“封泥考”诸书,虽已写清目录,书实未成。其《陶斋金石略》仅存跋尾数篇。罗氏从其草稿中辑出,编为此书。书中所辑跋尾共十七篇,有些考释有独到的见解。如毛伯壶跋,翁认为毛白为毛伯合文,证明吴侃叔释“拍”有误,等等。传本为雪堂丛刻本。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1371义乌(今属浙江)人。高州通判。洪武四年(1371),被海寇罗子仁俘,不屈死。
官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亦称蛮夷长官司,并以士人为长官。明朝沿元制,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正六品,管所辖长官司之政,受地方武官都指挥使约束。世袭,其承袭事初隶吏部
犹下殿趋。谓天子蒙尘出逃。杜甫《收京三首》之一:“须为下殿走,不可好楼居。”
字约之,鄞(今浙江宁波)人。娶妻董玘女。嘉靖八年(1529)进士。授礼部主事。改编修。因不肯佞附张璁、霍韬,出为湖广佥事,河南提学副使。有治声。病卒,年三十三。与王慎中、唐顺之、赵时春、熊过、任瀚、李
官名。唐设此官,掌巡察街道。唐张籍《沙隄行呈裴相公》诗:“街官闾吏相传呼,当前十里惟空衢。”
古墓葬。在今江苏宜兴市周墓墩,有西晋平西将军周处(即周前)及其家族墓群。1953年和1976年发掘其中六座墓。其中以周前墓最大,全长13米多,分前后室,出土“元康七年(297)九月廿日阳羡所作周前将军
官名。金朝招讨司置,员二人,从四品,佐招讨使招怀降附、征讨携离。元朝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明朝或置副招讨。
【生卒】:?——1654新会(今属广东)人。顺治十一年,李定国部围攻新会、城中食尽,清军杀人马为食,莫氏代婆母被杀。
一卷。旧本题为汉马融(79-166)撰,郑玄(详见《周易乾凿度》)注。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今陕西省兴平县)人,东汉著名经学家、文学家。曾任校书郎、议郎、南郡太守等。他遍注《周易》、《尚书》、《毛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