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爾得斯
【综】 清正红旗蒙古马甲五家保之妻为西尔得斯氏(260)。
【综】 清正红旗蒙古马甲五家保之妻为西尔得斯氏(260)。
官名,秦汉皆置,为郡县诸曹的副长官。掌佐曹掾行职事。《汉书·朱博传》:“入京兆,历曹史列掾,出为督邮书掾。”参看“曹掾”条。
?—535北魏将领。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人。其先荆州蛮酋领,被迁于代。平城镇长史、归义侯樊兴子。六镇大起义后,南至并州投附尔朱荣,为都督府仓曹参军。孝昌三年(527)冬,奉命至洛阳,以应对称旨,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明四川马湖土官。马湖土知府安洪之子,成化六年袭职。极横恣。弘治间曲锐诱执之,置之法。
唐佚名编。见《唐写本唐人选唐诗》。
【介绍】:张籍作。一作《筑城曲》。此诗写下层劳动人民在军吏的苛酷监督下服劳役,筑工事,最后只能埋骨城下的悲惨遭遇,深刻地揭露了统治者的黩武政策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诗作沉郁悲愤,是现实主义的力作。
十卷。清凌堃撰。凌堃字厚堂。乌程人。除此书外,作者还著有《凌氏易林》四卷。凌氏此书依经立义,不失彖法。前有阮元序曰:“凌氏易以汉学为本。自李鼎祚集解以上,直至孟、费、郑、虞靡不兼综。以明古法且又明乎文
【介绍】:相传为夏少康之臣。少康使之入戈刺探浇,继而杀浇灭戈。
?—1874清湖南巴陵(今岳阳)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报捐分发湖北。咸丰六年(1856)擢知县。同治元年(1862)补汉阳府知府,助复晴川书院,赈灾治水。八年擢广东盐运使,严行缉私,十一年署广东
兵器。多用于头车、绪棚或地道等攻城具中,杆长六尺,前有剑形刃,长一尺五寸,刃后有四逆须,其后接杆,杆前二尺施铁刺如鸡距。以刺、钩之用。攻城掘地道将相透,可用来御敌。亦有蒺藜枪者,形制相似,用途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