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萨克旗
即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清雍正九年(1731)置,驻地在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民国间属绥远省。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与郡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
旧旗名。1949年改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新街镇。1958年与郡王旗合设伊金霍洛旗。
即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清雍正九年(1731)置,驻地在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民国间属绥远省。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与郡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
旧旗名。1949年改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新街镇。1958年与郡王旗合设伊金霍洛旗。
?—1736清初人。苗族。雍正十三年(1735),与红银在清江(今剑河)、台拱(今台江)间以“议榔”形式组织起义。攻占凯里等县及台拱、清江各营汛,一时新设六厅之内,附义村寨几达四分之三。清屡以重兵围攻
即“周考王”。
读音:zhāo wǔ【源】 唐时西域康国,后改名为康居国。本姓温月氏,始居祁连山北昭武城(故城在今甘肃张掖西北),因被匈奴所破,西迁,遂有其国,支庶各分封为王,皆氏昭武,示不望本也(7,21,60)。
在今河南灵宝市西北。《明一统志》卷29河南府:阿对井“在阌乡县西南。阿对乃汉杨震家僮,尝引泉灌疏,因名。唐吴融《阿对泉》:‘五陵年少如相问,阿对泉头一布衣’”。即此。
一卷。金常德(生卒年不详)撰。常德字仲明。镇阳(今地不详)人。早年习文,后弃文攻医,从师于张子和。曾参与整理张子和所著《儒门事亲》,且摭《儒门事亲》之遗著《治法心要》。此书又名《张子和心镜别集》、《伤
【介绍】:商王武丁时诸子之一。常参预祭祀商先公先王。武丁常为其疾病、祸福占卜祈禳。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掌看守牢狱人犯。役卒名。(1)宋代置于县,掌看守狱囚。参见“推司”。(2)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所掌与宋同。
源见“筑室道谋”。与行路人相谋。喻意见分歧,难于成事。唐柳宗元《梓人传》:“或曰:彼主为室者,傥或发其私智,牵制梓人之虑,夺其世守而道谋是用,虽不能成功,岂其罪耶!”【词语道谋】 汉语词典:道谋
书名。清杨毓秀著。八卷。编年体。据有关镇压西北回民起义的奏疏、记述编成。记陕甘、新疆回民起义有关史事,起同治元年(1862),迄光绪十三年(1887)。凡《志陕西》、《志甘肃》、《志新疆》三篇。颂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