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营
即今辽宁葫芦岛市西北沙河营乡。清乾隆《钦定盛京通志》卷30锦县:沙河堡在“城西南八十里”。
即今辽宁葫芦岛市西北沙河营乡。清乾隆《钦定盛京通志》卷30锦县:沙河堡在“城西南八十里”。
四卷。明陈第(详见《伏羲图赞》)撰。此书前有自序一篇,其序称“少受《尚书》,读经不读传注,口诵心维,得其意于深思者颇多,后乃参取古今注疏,而以素得于深思者附著之。”第博学聪悟,治《尚书》径自经文入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前506春秋时楚国人。楚庄王之曾孙(一说孙)。官左司马。为政主张不误农时,使民休息,乃可用民抵御外侵。楚昭王十年(前506),吴大举侵楚,在淮汭舍舟登陆,自豫章与楚军夹汉水对峙。他向令尹子常献分兵
官名。隋初州置兵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兵曹参军事为司兵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兵参军事为司兵书佐。参见“司兵参军事”。
文体名。一称“葬志”、“埋铭”、“圹志”等。墓碑文的一种,是埋于地下的墓碑。《文心雕龙·诔碑篇》:“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也就是它的前一部分是用散文写的死者生平事迹,包括死者世系、
即四城山。在今福建霞浦县西南五十五里。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南朝陈人,字子思,陈宣帝第十五子。后主即位,立为寻阳王,授侍中、仁武将军。陈亡入隋,不久即卒。(,参见《南史》)
见“诽谤”。
西周成王时的青铜器。1927年出土于陕西宝鸡戴家湾。通高26.8厘米,口长21.1厘米,腹饰大鸟纹及扉棱,四足亦为鸟形。有铭文三十五字,大意是记述周公伐灭东夷丰伯、薄姑后,于戊辰日在周庙举行“饮臻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