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山东清吏司。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官同户部,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山东清吏司。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山东清吏司。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官同户部,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山东清吏司。
源见“摸金校尉”。指劫掠者。清顾炎武《岁九月虏令伐我墓柏》诗:“发丘中郎来,符牒百道声如雷。”
官名。北周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中大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长官。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下设小司乐下大夫、小乐部上士、小乐部中士以佐其职。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中士、司钟磬中
官名。明初太子官属。洪武元年(1368)置。以勋旧大臣兼领。仅为虚职,并不专掌辅导太子之事。二十二年,置詹事院,罢。
读音:Shèngfén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有载。其注“胜奔”云: “高阳氏妃胜奔氏。一作胜��氏,又作胜坟氏。” 《姓氏词典》 注引 《通鉴前编》云:
在今河南汝南县西南。《方舆纪要》卷50汝阳县“贾侯渠”条下:“又城西南有苍陵堰,唐刺史夏夔堰汝水灌田千顷。今废。”
明朱之藩校辑。万历四十年(1612)金陵书坊王世茂刻本。本集选录唐十二家诗共十三卷,计有:《储光羲诗集》1卷、独孤及《毘陵集》1卷、孙逖《唐孙集贤诗集》1卷、崔峒《唐崔补阙诗集》1卷、《唐钱起诗集》1
【介绍】:孟浩然作。一作《宿来公山房期丁大不至》,又作《宿业师山房待丁大不至》、《宿莱师山房期丁大不至》等。丁大,即丁凤,行大。浩然又有《送丁大凤进士赴举呈张九龄》诗。诗写黄昏至初晚时分山间凉爽而幽美
书名。清范城(字质甫)撰。抄本。为作者自订年谱,起于道光十八年(1838),止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谱主曾在浙江各县游幕多年,谱中多记此六十年间浙江近代史事,诸如鸦片战争时定海之战,太平军攻克绍
读音:Luòléi【源】 代北姓,见《复姓录》(7,12,60)。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收载,未详其源。
源见“鲲鹏展翅”。喻前程远大的人。唐韩愈《送侯参谋赴河中幕》诗:“收绩开史牒,翰飞逐溟鹏。”【词语溟鹏】 汉语词典: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