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官
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各设河泊所官,隶于所在府、州、县,掌收渔税。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清制,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番禺县各设一人。
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各设河泊所官,隶于所在府、州、县,掌收渔税。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清制,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番禺县各设一人。
读音:wú yōng楚熊渠生无庸,因氏。(见《英贤传》)
①地区名。因在黄河以东而得名。战国、秦、汉时指今山西省西南部,所置河东郡即在这一地区。唐以后泛指今山西全省。唐河东道,宋、金河东路(金分置南、北两路)皆在这一地区。《日知录》:“河东、山西一地也,唐之
元置,属鹤庆路。治所在今云南鹤庆县境。明洪武十五年 (1302) 废。元置,治今云南省鹤庆县境内,属鹤庆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废。
?—197高句骊国第九世王。又作伊尹模。新大王※伯固次子。汉光和二年(179)十二月新大王死,长子拔奇不肖,国人立其为王。在位时,立意诛杀国人怨愤之后党,镇压其叛乱。择贤者于海滨擢为国相。令有司立赈贷
别的山所产的磨玉之石。《诗·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后因以“他山石”指珍贵之石。亦指可以提供帮助、借鉴的外部事物或力量。岑参《送李卿赋得孤岛石》:“一片他山石,巉巉映小池。”
读音:gǔ qìn【源】 ①北魏时有古沁氏,见《魏书·官氏志》(60,62)。 ②西夏人姓(24)。【变】 ①后改为沁氏(60,62)。②西夏姓亦译作骨勒(31)。【人】 古沁文昌,西夏武功大夫(24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1465明四川德阳人。天顺八年(1464)起义。川中小部起义军,如天涧沟杨瓒、汉川僧悟昇、花溪陈焕章、连山河黄鹞子,都受其领导。称赵王。以川北为主,南到内江,东到湖广的荆襄一带,进行流动作战。次年
二十二卷。明黄溥编。明有两个黄溥。其一浙江鄞县(今宁波)人。著有《简籍遗闻》。此黄溥,字澄济,自号石崖居士,江西弋阳人。生卒年不详。正统年间进士。官至广东按察使。是书兼收各体,各为注释。书中分为名格、
同“触斗蛮争”。明 孙仁孺《东郭记.齐东野人之语》:“甚倏忽分王,触 蛮争境,南箕北斗总堪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