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剑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18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鄂济氏。原名尚安。生员出身。历任兵部笔帖式、军机章京、郎中、布政使。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西安将军伍尔泰镇压甘肃撒拉族、回族起义,受命办理军需粮饷。四十七年,
无卷数。明孙悫撰。悫字士先,华容人。是书乃根据《旧唐书》、《新唐书》改写而成,主要因二书互有舛谬,故予以纠正。其体例参取编年、纪传二体,以诸臣列传分附于本纪之后,盖仿前代实录附载诸臣列传之例,其它如表
二卷。东晋祖台之撰。生卒年不详。祖台之字元辰,范阳(今属河北涿县)人。东晋孝武帝太元时,为尚书左丞,官至侍中、光禄大夫。南齐科学家祖冲之的曾祖父。此书的内容较广泛,所述怪异故事,常常附会一些历史人物,
【介绍】:北齐渤海人。通《毛诗》,师事李周仁,以《毛诗》授同郡刘敬和,故其乡里士子多为诗者。
官名。军正,即军中之执法官。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有军正中大夫,正五命;军正下大夫,正四命,为夏官司马府之属官。北周沿置。
①唐贞观三年(629)置,属羁縻应州。治所在今贵州榕江县西北平江乡附近。后废。②唐贞观四年(630)置,属羁縻琰州。治所在今贵州平坝县南。旋废。古县名。(1)唐贞观四年(630年)置,治今贵州省平坝县
①《尚书》组成部分之一。今本共三十二篇。其中《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康王
见“兑便①”。
元末明玉珍改唐崖军民千户所置,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西北三十五里唐崖司镇。明洪武六年 (1373) 复改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