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书判官厅公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
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详见“签判”条。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
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详见“签判”条。
清代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
明洪武七年(1374)置,属朶甘都司。治所在今四川甘孜县北。后废。
薜荔和女萝。两种野生植物。后借指山林隐士之服。张乔《送陆处士》:“若向仙岩住,还应著薜萝。”亦借指隐士住所。白居易《偶题邓公》:“偶因携酒寻村客,聊复回车访薜萝。”
龙成弟。孝文帝太和初,为新平太守。以战功迁夏州刺史。(,参见《北史》)
读音:fèng【源】 ①汉初齐人娄敬,向高祖献西部关中之策,赐姓刘氏,号为奉春君。其后以号为氏(60,62)。亦见《姓苑》(7,9,12,15)。 ②明、清时云南州猛缅长官司(今临沧)土长官、大侯州(
二卷。明陈霆(详见《唐余纪传》条)撰。此书是陈霆自山西提学佥事归田后所作。此书共二卷,杂引经传,以己意论断。其词意儇薄,如谓盗发魏王之冢而竹书出,盗发楚王之冢而《考工记》出,二盗于发冢则有罪,于诏世则
【生卒】:1022—1104【介绍】:辽儒州缙山人,字知命。道宗清宁八年进士。授著作佐郎。寻差充西京管内都商税判官。历官至左谏议大夫。通佛经、医方、音律、星纬、书数、射御。
一卷。傅咸(239-294)撰。王谟(详见辑《圣证论》条)辑。傅咸字长虞,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著名文学家傅玄之子,西晋文学家。曾历任太子洗马、尚书右丞、御史中丞等职。晋武帝时,任尚书左丞等官
【介绍】:东晋琅邪临沂人,字茂英。王导弟。年少知名。导南渡,颍与弟敞并不过江。时论以比邓伯道。位至议郎。年二十卒。
同“李斯溷鼠”。清袁枚《南漕叹》诗:“运连万锸两递运,李斯如鼠仓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