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取江南
《元史.本纪.世祖忽必烈》:“乙未,伯彦等陛辞,帝谕之曰:‘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杀,是吾曹彬也。’”又《伯颜传》:“世祖谕之曰:‘昔曹彬以不嗜杀平江南,汝其体朕心,为吾曹彬可也。’”
元世祖对南下元军统帅伯颜提出要求,希望能像宋朝大将曹彬那样,以不嗜杀而取江南方为上策。后因用为不嗜杀而亡南宋之典。
宋.汪元量《醉歌十首》其十:“伯颜丞相吕将军,收了江南不杀人。”
《元史.本纪.世祖忽必烈》:“乙未,伯彦等陛辞,帝谕之曰:‘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杀,是吾曹彬也。’”又《伯颜传》:“世祖谕之曰:‘昔曹彬以不嗜杀平江南,汝其体朕心,为吾曹彬可也。’”
元世祖对南下元军统帅伯颜提出要求,希望能像宋朝大将曹彬那样,以不嗜杀而取江南方为上策。后因用为不嗜杀而亡南宋之典。
宋.汪元量《醉歌十首》其十:“伯颜丞相吕将军,收了江南不杀人。”
【介绍】:唐僧。京兆云阳人,俗姓车,名奉朝。后魏拓跋氏后裔。玄宗天宝十载,为左卫泾州四明府别将,随中使张韬光出使罽宾国。十二载,因病留健陀罗国。肃宗至德二载,病愈出家,号达摩驮都,汉名法界。寻往北天竺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织染缎匹。设官有局使、副使各一人。
十五卷。清吴玉搢撰。吴玉搢(1669-1774),字山夫,号钝根老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岁贡生,晚年为凤阳县(今属安徽省)训导。本书著录金石文字共一百四十八种。前五卷为篆书,曰篆存;后十二卷为隶书
书名。一作《汉书古今集》。唐顾胤撰。二十卷。已佚。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统弟。位至北镇都将。
见“中英藏印条约”。
【生卒】:?——1860字子玉。浙江平湖人。监生,捐纳为州判,升署江宁府督粮同知。咸丰十年,驻守常州。城被太平军攻破,战死。
即今浙江开化县北底本乡。明置低坂巡司于此。后废。即今浙江省开化县北下底本。清初设巡检司于此,后废。
在今江苏吴县西北。《越绝书·吴地传》:“阖庐子女冢,在阊门外道北。下方池广四十八步,水深二丈五尺。池广六十步, 水深丈五寸。”《吴地记》:坟“后陷成湖,今号女坟湖”。《寰宇记》卷91引《郡国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