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仆
《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其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
春秋时,晋侯之弟扬干在鸡泽会盟时,带兵无方,乱了兵车之军容行阵,时魏绛为中军司马杀了扬干的御车夫,表示对他的惩做。后因用为严肃法纪的典故。
唐.韩愈《寄卢仝》诗:“放纵是谁之过欤,效尤戮仆愧前史。”此谓对地痞扰民自己有放纵之责,自愧未能效法前贤,严肃执行法纪。
《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其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
春秋时,晋侯之弟扬干在鸡泽会盟时,带兵无方,乱了兵车之军容行阵,时魏绛为中军司马杀了扬干的御车夫,表示对他的惩做。后因用为严肃法纪的典故。
唐.韩愈《寄卢仝》诗:“放纵是谁之过欤,效尤戮仆愧前史。”此谓对地痞扰民自己有放纵之责,自愧未能效法前贤,严肃执行法纪。
①官制用语。汉代考试录用官吏的等级。始于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置弟子员,岁末考试,以成绩定为甲、乙、丙三科,其高等为甲科。平帝时,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依选拔方法不同,又有射策甲科、明经甲科之别,皆得为
①在今河北柏乡县北十四里。东汉光武帝即位处。《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元年(25)行至鄗,“光武于是命有司设坛场于鄗南千秋亭五成陌”。又《续汉书·郡国志》:高邑县“有千秋亭、五成陌,光武帝即位于此”。
见“华严忏仪”(818页)。
商办企业。清光绪十六年(1890)由华商创办于台北。因营业困难,不久停业。
十五卷。清王嗣邵(生卒年不详)撰。嗣邵字协之,鹿邑(今河南省鹿邑县)人,著有《目耕堂笔记》等著作。此书大旨,以为毛公作诗传,先撮举此诗大旨,如赵岐《孟子注》之有章旨,此即是序,序是毛公所撰,并不伪,但
藏语音译,意为“大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唐懿宗女。
亦作霸陵岸。汉文帝陵所在的高地。储光羲《贻刘高士别》:“而我送将归,裴回霸陵岸。”韦应物《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送君灞陵岸,纠郡南海湄。”
【生卒】:1614或1620—1679【介绍】:明末清初江西宁都人,字邦士。明末诸生。工古文,又通西洋数学。入清,与魏禧等隐居翠微峰,为易堂九子之一。所著《易剿说》等书,均未完成。
三卷。明张铁(生卒年不详)撰。张铁,字子威,慈溪(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针对当时文必复古的风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文章不在高古,作诗亦要平易”,提倡朴素文学,反对浮夸。其它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