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书名。清赵沅英撰。稿本。记作者于咸丰四年(1854)组织团练镇压广东新会天地会吕瑞俊、陈松年等起义以及有关第二次鸦片战争等事。涉及广东红巾军的阶级成份、组织、口号及其对地主团练和帝国主义斗争等部分内容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在今河北曲阳县西北五十里。《方舆纪要》 卷14曲阳县: 莲花砦山 “大山居中,峰峦九出,状如莲花。周回峻绝,惟一径可通,中为空谷。其下临水,深不可测。昔人于此避兵,因以砦名”。
即今福建金门岛东陈坑。旧属同安县,明洪武二十年(1387)置陈坑巡司于此。清初废。
官名。秦、西汉为加官。初称常侍,元帝以后称中常侍。凡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以至郎中,加此得出入禁中,常侍皇帝左右。武帝以后参与朝议,成为中朝官。无定员,或多至数十人,任用士人。东汉改为专职
【生卒】:?—1384【介绍】:元明间苏州府长洲人,字伯行。博通经史,尤工书,篆隶行楷均精绝。洪武初选诣太常寺议礼。为人淳厚雅饬,稽古考订,至老不倦。
主谓针的尖对着麦穗上的芒刺。比喻双方的尖锐对立。[例]两人都是火爆性情,凑到一块,意见不同,便是~。△多用于描写对立方面。→针锋相对 ↔针芥相投【词语针尖对麦芒】 成语:针尖对麦芒汉语词
唐武德二年 (619) 置,属玄州。治所在今河北三河市东南。贞观初废。古县名。唐武德二年(619年)以临泃邑置,治今河北省三河市东。属玄州。贞观初省。
官名。为公府吏职。东汉太尉府置令史及御属二十三员,御属掌为太尉驭车。西晋诸公、位从公府置,赵王伦为相国,其府僚属二十曹皆设,职掌省录公事。东晋、南齐诸公府唯置二员。北魏亦置,七品上。官名,两汉皆置,为
彦先弟。仕魏为扬州治中,以避水灾,率民数千家泛舟南走。遂降梁。被魏军击败,投水死。(,参见《北史》)【介绍】:北魏河东闻喜人。裴叔业侄。宣武帝时为扬州治中。时霖雨,水入州城。刺史李崇居城上,绚率城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