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牛租地租制度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介绍】:明苏州府太仓人,字善卿。正德九年进士。授宝坻知县。忤太监王孜,遭械治。复职后,又以案治薛鸣凤忤刘瑾,廷杖下狱。再擢御史。嘉靖时以疏论王琼阴狠,杖责,出为吉安推官。有《燕京逮事录》、《行台纪兴
字君大,休之子。北齐末为尚书水部郎中。素无学问。休之引入文林馆。遭人耻笑。(,参见《北史》)
见“蒲犁”。
源见“优孟衣冠”。借指为官清贫。清 祁隽藻《李文正慈恩诗文衡山西涯图合卷为叶润臣阁读题》诗:“孙叔衣冠子孙落,晏婴市宅尘土低。”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乌纥堤”(334页)。
学官名。掌教授小学生经义。十六国后赵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 (494) 迁都洛阳,立四门小学,置四门小学博士,亦称四门博士或小学博士。九品上。世宗永平元年 (508),大选儒生,以为小学博士,员四十
?—338十六国时期成汉宗室。字伯敬。其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民。后迁居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号为巴人。西晋末年蜀地流民起义首领※李特庶长子。晋永宁元年(301),父被六郡流民推为主
源见“三倒”。形容论道精妙,令人叹服。唐崔宗之《赠李十二》诗:“清论即抵掌,玄谈又绝倒。”
①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三子。明崇祯九年(1636)随父自额尔齐斯河徙牧青海,隶青海右翼。驻牧额济纳河和乌兰穆伦河之间,为清初青海和硕特八台之一。 ②(?—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