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害克
见“费雅喀”(1771页)。
见“费雅喀”(1771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犹一亩宫。韩偓《守愚》:“一亩落花围隙地,半竿浓日界空墙。”
卫国大夫。庄公爱庶子州吁,令其为将,他劝谏庄公,不听。桓公立,州吁袭杀桓公而自立,他与陈侯合谋袭杀州吁,迎立公子晋,即卫宣公。【介绍】:春秋时卫国人。大夫。卫庄公庶子州吁有宠好武,石碏进谏,庄公不听。
读音:sī guó见《姓苑》。▲<汉>司国吉,朝议郎。
读音:Gělè《姓氏词典》 引 《新唐书》 收载。其注称:“唐有葛勒阿波。” 未详其源。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海宁县置。治今安徽休宁县东万安镇。大业初为新安郡治。唐属歙州。天宝九载(750)移今休宁县治。宋属徽州,元属徽州路,明、清属徽州府。
二十卷。明陈与郊(生卒年不详)撰。陈与郊著有《檀弓集注》。本书分二十部,有的部又分若干子目,有的不分子目。各部先列浦南金《修辞指南》原文。列增续的部分于后。每类所增补的内容也不过十数条,又不注明其出典
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国秃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生卒】:1509—1559【介绍】:明福建晋江人,字道思,初号南江,更号遵岩。嘉靖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在职与诸名士讲习,学大进。令诏简部属为翰林,众首拟慎中,大学士张璁欲见之,固辞不赴,乃稍移吏部
《太平广记》三八九引《祥瑞记》载,三国吴主孙权先祖孙钟,家在富春,以种瓜为业。忽有少年三人诣孙钟乞瓜,钟厚待之,为其设食。三人曰:“此山下善,可葬之,当出天子。”遂化为三白鹄飞去。钟死后即葬于其地,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