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军政府条例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制订的组织纲领。于清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五日(1911.10.16)通过。共六章二十四条。规定都督府下设军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均直辖于都督,受都督之指挥命令;有关军政各重要事项,由都督召集临时军事参议会或顾问会讨论施行;凡发布命令及任免文武官员,亦均属都督之权限。九月四日为《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所取代。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制订的组织纲领。于清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五日(1911.10.16)通过。共六章二十四条。规定都督府下设军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均直辖于都督,受都督之指挥命令;有关军政各重要事项,由都督召集临时军事参议会或顾问会讨论施行;凡发布命令及任免文武官员,亦均属都督之权限。九月四日为《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所取代。
1302—1352元江夏(今湖北武汉)人,字韫夫。元统进士。授同知平昌州事,后转宝庆路推官。至正十二年(1352),迁知荆门州(治今湖北荆门)。天完红巾军克荆门,他集义兵七万复之,又与四川行省平章咬住
见《西游记》。
即今河北阜城县东北四十八里土山乡。清同治《畿辅通志》卷49东光县图:西北有土山。(1)在吉林省和龙市中北部,濒海兰河。面积99平方千米。人口 6670,朝鲜族占60%。镇人民政府驻土山子,人口1560
【生卒】:1017—1073【介绍】:本名敦实。宋道州营道人,字茂叔,号濂溪。周辅成子。以荫为分宁县主簿,历南安军司理参军、虔州通判等,有治绩。神宗熙宁初,知郴州,擢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移提点刑狱。后以
壮、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流行于广西、贵州等地。为阴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制法: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晒半干,放入水中煮,取其汁泡米,再把米蒸熟;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
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属和曲州。治所在今云南元谋县南十九里老城。《清史稿·地理志》:“《华阳国志》谓县有元马, 日行千里,元马河以此得名。土人呼马为‘谋’,县以此氏焉。”傣语“元”为飞跃,“谋”
同“华亭鹤唳”。宋刘克庄《贺新郎.二鹤》词:“此老生平哀大陆,到末梢,始忆华亭唳。”清顾炎武《哭顾推官》诗:“一身更前却,欲听华亭唳。”
源见“廉颇善饭”。指年老体弱多病。董必武《八十岁初度》诗:“且惭一饭三遗矢,未就专门几折肱。”【词语一饭三遗矢】 成语:一饭三遗矢汉语词典:一饭三遗矢
在今江西南昌县东北。明属新建县,置巡司于此。
①西晋置,后废。东魏武定元年(543)分东莱郡置。治黄县(今龙口市东南黄城集)。辖境相当今山东龙口市、栖霞市、海阳市以东地区。属光州。北齐天保七年(556)并入长广郡。②唐天宝元年(742)改登州置。